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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创新发展纪实

时间:2012-03-16 17:41:00  作者:周波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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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让检察技术工作充满活力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创新发展纪实 

  创新,是检察技术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在科技强检的大背景下,创新更是推动检察技术工作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着力推进技术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在不断强化职能作用的同时,注重求突破、抓亮点,立足本职,从创新办案模式和高新技术应用入手,勇于探索,深挖经验,努力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进一步提高了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水平。创新,让技术工作充满活力,结出硕果累累。他们的多项技术工作经验连续3年被高检院转发推广,技术科连年在市院组织的年度考核中勇夺桂冠,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先后被授予“优秀政法单位”、“服务科学发展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一、电子物证检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如虎添翼” 

  电子物证与法医、文痕检等传统技术门类一样,以其独有的特性和功能为案件侦查、证据核实等检察业务直接提供支持和帮助,对于提高案件的侦查效率和执法水平意义重大。按照科技强检的部署和“提高审讯、取证和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水平,增强突破案件和获取证据的能力”的要求,该院检察技术工作紧贴检察业务,不断拓宽服务侦查办案新领域,积极开展电子证据检验技术的研究,努力探索检验鉴定工作模式,创新检验方式方法,对电子证据的发现、收集、评断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研究和实践,为多起案件的突破和定罪量刑提供了关键性证据,有效实现了“现代侦查办案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合,侦查谋略与高科技设备互动”的工作理念,推动了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在查办该市医疗系统系列贪贿案件中,通过电子取证技术为一起贪污案件的查办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技术人员对发案单位电脑数据进行了全盘克隆后,通过逐条对文件属性的分析、比对,终于在事务日志中发现涉案人员修改电子账的证据,与办案人员的调查情况相互印证,最终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二、心理测试,辅助侦查和审查判断证据的“神秘利器” 

  心理测试是一项新兴的刑事检验技术,该技术不仅可以为办案一线提供侦查方向,还可以帮助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等部门对非技术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该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服务侦查办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先后对50余起案件中的60余人次进行了心理测试,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侦查和审查判断证据的积极作用,多次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多起案件的办理中甚至起到了一锤定音、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该院技术人员也多次被省、市院抽调,被兄弟单位邀请帮助攻克复杂、棘手案件,效果良好。被山东省院确立为心理测试工作试点单位以来,该院认真把握省、市提出的关于心理测试试点工作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技术工作如何为侦查办案服务,积极完善与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围绕心理测试技术如何与自侦部门办案进行有效衔接,特别是就心理测试技术介入的自侦案件类型以及介入的时机、介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不断探索如何引导办案部门自觉主动地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为案件顺利查办寻找最佳途径;如何运用心理测试技术为自侦部门办案提供侦查线索、缩小侦查范围;如何在案件胶着状态下突破“零口供”,以及如何实现证据的转化。通过一系列的理论调研和广泛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心理测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有效推进心理测试试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服务自侦办案的基础上,他们积极尝试心理测试技术在民事案件办理中的运用,在经济、民事“一对一”的案件中合理的运用这一技术,将测试结果作为自己主张的支持,起到甄别有关物证、证言和陈述的真伪、弄清诉讼案件真像及印证有关鉴定结论的效果,在办案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技术性诉讼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的“优化工具” 

  文证审查是检察机关按照办案程序,指派检察技术人员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技术性证据材料进行的专门审查。科学客观的文证审查在辨别案情真伪、判断是非曲直、确定有无冤情、严肃公正执法、洗冤纠错防漏、确保案件质量方面的独特作用日益凸显。该院认真落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不断完善与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文证审查工作,形成了有文件规定、有制度保障、有具体措施的文证审查工作程序和方法,实现了委托程序制度化、检验内容规范化、审查结论标准化的目标。在以院文件形式下发《技术性诉讼证据审查监督规则》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环节技术性证据材料的审查,加大审查的力度,防漏纠错。突出做好监管场所出现的变更强制措施和保外就医案件的审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问题,有效提高了技术监督的针对性和效能性。他们还总结出了“证据审查五步法”,做到了从案件受理、审查直至出具意见的全过程、全要素控制,实现了审查结果的可溯源性,保证审查过程的完整与可靠。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文证审查案件300余件,更改错误鉴定结论5件,纠正错误变更强制措施及保外就医5件,提出补充或重新鉴定意见32件,提高了技术监督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在保障和提升办案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该院全面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探索形成技术资源与专项检查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等工作也得到省院、市院肯定。高检、省院、市院先后多次转发他们的经验做法,其中,《创新工作模式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新突破》、《应用心理测试技术提升运用科技手段办案能力》和《大力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工作》先后被高检院加编者按刊发;《探索应用心理测试技术提升运用科技手段办案能力》、《健全和完善工作规则推动心理测试工作科学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电子证据技术的应用》被省院《山东检察简报》和《技术工作动态》转发;总结撰写的《完善审查规则强化技术监督实现技术性诉讼证据审查工作新突破》、《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检察技术工作水平》、《让科学技术与办案理念相融合》、《电子证据 办案顺利侦办的助推器》、《“一找二审三报四评估”确保案件质量》、《提高技术性诉讼证据审查效率探究》、《要想案件质量好技术科里把办法找》等文章连续被《检察日报》、《山东检察》等媒体连续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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