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嫂检察官俱乐部为每位女检察官建立了个人档案。 兰山区检察院提供
红嫂俱乐部的检察官为记者介绍红嫂档案。姬刚 摄
检察官听沂蒙六姐妹讲述革命故事,感受沂蒙情怀。 兰山区检察院提供
在兰山区院,勤读书、丰富知识成为女检察官的时尚。姬刚 摄
“亲爱的姐妹们:你们好!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妻子是丈夫的廉政防线,妻子是丈夫的防腐大门。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您既是他生活中相濡以沫的伴侣,又是事业上肝胆相照的诤友。他的事业有成,饱含着您的奉献;他的廉洁从政,同样凝聚着您的心血和呵护。加强家庭的监督,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既关系到和谐社会创建,又对净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家风,维护家庭和睦,有着重要的意义。姐妹们,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干部队伍的廉洁,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在生活上多一份满足,少一份抱怨;在廉洁上多一份把关,少一份奢求,牢固构筑一道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龙年春节到来之际,临沂市兰山区的每位干部家属都收到了这样一张特别的新春卡片——一封以“廉就是爱 廉就是福”为题的“助廉倡议书”,发出这封致全区领导干部家属信的是兰山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团体——红嫂检察官俱乐部。
“办案中,我们发现一些优秀的干部,往往因为受到腐败思想的侵蚀,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从‘公仆’变成囚徒。这其中,贪官的妻子在丈夫‘河边湿鞋’的过程中,往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她们或怂恿、或抱怨、或唆使,使其丈夫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谈到发“助廉倡议书”的初衷时,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凤蕊说,希望全区干部家属配合单位对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廉洁自律监督,帮助领导干部把好权力关、金钱关,动员全区干部家属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给领导干部们穿上“防弹衣”,系上“安全带”,共筑家庭廉政防腐墙。
生如夏花
在兰山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比例超过全体干警的三分之一,工作中独挡一面,勇挑重担。她们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以柔克刚攻克了一桩桩疑难案件;她们善于从细微之处查找线索,办理了一个个精品案件;在她们的感化和帮扶下,一个个即将凋零的“失足少年”走出了犯罪的泥潭,一个个面临失学的儿童重新走进了校园。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她们用勤劳和智慧撑起了检察事业的“半边天”!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女检察官的教育培养,搭建起相互学习提高、修身养性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平台,进而引导广大女检察官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发挥其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2010年8月,兰山区检察院成立了以全体女干警为成员的内部团体----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可以说,对女检察官们而言,红嫂检察官俱乐部既是切磋交流的平台,也是展现自我的舞台,更是现代女检察官成才、成长的摇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俱乐部之所以以“红嫂”来命名,其背后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在革命战争年代,“忠诚博爱、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沂蒙红嫂精神作为沂蒙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沂蒙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新中国成立后,在沂蒙革命老区,红嫂精神代代相传。地处沂蒙革命老区的兰山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始终以沂蒙红嫂为楷模,自强不息,拼搏奉献,创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为了宣传、弘扬和传承好红嫂精神,兰山区检察院将红嫂精神与检察文化进行契合,确立了“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的组织名称。
为了搭建平台,兰山区检察院选择在女检察官人数较多的办公楼八楼开辟了专门的活动场所。记者走进俱乐部的活动室,以宁静的蓝色为背景的“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八个大字首先映入眼帘,俱乐部的标识设计独具匠心,红色为主的色调设计寓意对沂蒙革命精神和沂蒙红嫂文化的传承,以“红嫂”的拼音首字母为主要元素的字母“H”的抽象变形设计,看起来既像燃烧的火焰,象征着检察工作犹如一把公正之火,驱散黑暗,荡尽邪恶;又如一朵逐渐盛开的百合,寓意女检察官作为检察事业的“半边天”推动检察事业不断深入发展。
占据了整面墙的白色书架上,整齐地摆放了数百册女性书籍,专业知识、个人修养、社交礼仪、诗词曲赋、经典名著、子女教育、保健养生等,种类丰富,供女检察官们参阅学习。同时,书架上还分门别类地摆满了贴有标签的各类文件夹,包括信息简报、事迹材料、活动剪影、女检协会、他山之石、妇联文件、工作总结等等,不一而足。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书架上装帧精美的一排排画册,这就是每一位女检察官的个人档案。记者随手翻开一本标注名字为支良美的档案,扉页注着:支良美,1962年,属牛,热爱和平。人生格言:清白做人,踏实做事,与人为善,团结协作。
这本档案细致地勾勒出了支良美的从检之路:“1979年结束下乡知青生涯,成为刚刚恢复重建的人民检察院的一员,同时也有幸亲历和见证了检察事业从恢复起步到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三十多年来,辗转沂南县、平邑县、原临沂市、兰山区四个县级检察院,始终工作在基层检察一线;从打字员、书记员做起,先后担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等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在履行出庭支持公诉、查办职务犯罪、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检务保障等检察职责过程中,渐次成长、成熟起来;在基层一线火热的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渐加深了对检察事业这一神圣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档案收集了如今已身为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支良美的大量珍贵个人资料及老照片,不仅记录了其个人的成长历程,同时也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过程。比如十八岁时的选民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证,1982年的党费证,1982年山东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出席证,知青聚会以及下乡时与同一生产队社员的合影,1983年6月第一次着检察制服以及后来身穿不同时期的检察服的照片,原临沂市检察院135名干警在1995年2月6日的合影(后临沂市检察院一分为三,留在兰山区65人,奔赴河东区35人,罗庄区34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挂牌后党组成员合影(原县级临沂市院、兰山区院有史以来最高荣誉),全市反贪战线上的女干警合影等。
档案通过图片的形式记载了支良美从检以来的点滴瞬间,包括参加“三五”普法宣传、参加“岗村共建生态文明村”及“城乡母亲牵手共建” 活动、召开红嫂检察官协会第一次会议、素能培训考试监考、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法制演讲团演讲、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局长培训班……
印证这些瞬间的是支良美获得的各项荣誉:山东省优秀女检察官,十佳优秀检察官,百优人民卫士,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临沂市“三八”红旗手,临沂市“巾帼建功十大标兵”等。其中最特别的是“民警贤内助”的称号(支良美的丈夫及女儿都在公安部门工作),档案中有一张一家三口身着制服的全家福格外令人关注,一家人的幸福写在脸上。
在档案里一篇题为《无悔选择》的自述中,支良美这样写道:“自己在检察岗位上走过了32个春秋。一路走来,尽管我所做的一切平凡平淡,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我始终竭尽全力地努力工作着,始终坚守着老检察们教导我的清廉敬业的做人准则。回首往事,我无怨无悔;选择了检察事业,我无怨无悔。”
可以说,支良美的从检档案是众多红嫂检察官档案的集中代表。记者逐一翻阅书架上几十本厚厚的个人档案,成长简历、人生格言、工作业绩、思想感悟、兴趣爱好、个性风采……或知性,或可爱,或幽默,或典雅,女检察官们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在档案里积极展示着各自的魅力人生。尽管风格各有不同,内容或详或简,但这些图文并茂的档案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即在沂蒙红嫂精神的激励下,兰山女检察官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坚忍,凭着赤诚的为民之心,在检察工作中尽情挥洒着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兰山区检察院现有正式女干警34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37%。其中党组成员3人,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中层正职6人,副职7人,女干警占中层以上干部总数的31%。另有女性书记员及临时用工人员15人。这些女检察官分布在刑事检察、反贪、渎检、监所、控申、预防、后勤等部门,其中有25 人奋战在办案第一线。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拼搏奉献。
“通过红嫂检察官俱乐部这一平台,女检察官们互相学习交流、修身养性、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此来传承沂蒙精神,展现巾帼检察风采。”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凤蕊告诉记者。
著名作家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一文中将女人化妆分成三个境界: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所谓生命的化妆就是从内心改变一个女人的气质,多读书,多思考,对生活积极乐观,对生命充满信心,真诚友善,自尊自爱。因为丰富的知识、高雅的气质与良好的修养正是女人永远美丽的根本所在。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兰山区院,勤读书、丰富知识成为女检察官的时尚,她们闲暇之际都愿到红嫂检察官俱乐部这个知识的海洋相互学习,切磋交流。目前该院有11名女检察官通过了司法考试,3名在读法律硕士。女检察官不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拼搏创新、建功立业,还积极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有16人(次)在省市级论辩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卡拉OK比赛中获奖,她们撰写的90余篇信息、宣传、调研、文章被国家级、省级报刊媒体采用,充分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为了使女检察官时刻保持旺盛的体力、强健的体魄和饱满的热情,俱乐部经常组织仪表礼仪训练、国际标准舞培训、学唱红色歌曲等活动。在各项文体活动和检察文化建设展示会上,女检察官的身影随处可见,她们不分年龄大小、职务高低,纷纷走上舞台,踏进赛场,充分展现了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红嫂检察官俱乐部不仅是女检察官切磋交流的平台、展现自我的舞台,同时也是其成长成才的摇篮。积极发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建立完善优秀女干警库,营造女干警成长的良好环境,让更多的优秀女干警健康成长、脱颖而出,是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的重要职能。为搭建成长平台,每逢三八妇女节或重要节日,俱乐部都会组织女干警到红色革命根据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向革命先辈、女中豪杰学习活动,并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俱乐部还坚持实施“女检察官素质工程”,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女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和个人修养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女检察官综合素质。并逐步建立女检察官工作实绩档案,从德、勤、能、绩、学五个方面加大对女干警的考察培养力度。定期对全院女检察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年终结合个人总结,对其综合表现作出实绩评价,并记入个人实绩档案。对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具有培养前途的女检察官,该院予以重点培养和提拔使用。
红嫂检察官俱乐部还是女检察官温馨的精神家园。在俱乐部,女检察官之间都能够敞开心扉,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哪位女干警生病住院或家中遇到困难,俱乐部成员都会前去探望并尽力提供帮助;哪位女干警心理有少许波动,俱乐部成员都会主动上前沟通,帮助缓解压力。在这里,女干警的酸甜苦辣能够得到更多的呵护和关爱,困难和呼声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映和关注。每月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真正成为了女检察官的温暖之家。
“兰山女检察官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推诿抱怨,不盲目攀比,人人树立精品意识,处处提高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作。她们从想干事中体现追求,从能干事中展示素质,从干成事中实现自身价值,在工作中寻找满足和幸福。”何凤蕊向记者介绍说。
该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 21名检察官中80%都是女同志,她们以全市八分之一的人员数完成了全市四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办案量,人均办案150余起,其工作量在临沂市、山东省都极为罕见。以侦查监督科为例,与同级院相比,其一名业务骨干的办案数量甚至超过了其他院一个科的办案总数。
面对厚厚的卷宗和异乡奔波查证,女检察官们在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的同时,也为检察事业牺牲了许多。但是她们始终以沂蒙红嫂为楷模,创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连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侦查监督科还被评为全省“巾帼建功示范岗”,妇女集体控申科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院女干警有49人(次)受到省、市、区级表彰。
女检察官办案铁面无私,也不乏人文关怀。“教育、感化、挽救”是女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贯坚持的办案原则。凭着女性特有的细心和韧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浇灌着祖国的花朵;结合办案,维护广大妇女同胞的合法权益更是兰山女检察官责无旁贷的职责,通过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和检察工作特色的维权工作有效形式,用自身的行动维护着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先后被授予全省、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妇女维权岗”;公诉二科科长周琳被评为全省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控申科科长张寿珍被评为全市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兰山女检察官们也积极投身社会,每月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经常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和农村,与女致富带头人牵手,与困难农村母亲结对帮扶,向贫困失学女童伸出援助之手,送建议、送温暖、送救助,帮助扶持企业,帮助摆脱困境,关心妇女,关爱儿童,以积极的行动鼓励女同胞保持乐观向上、坚韧不拔的心态,坚强面对生活,勇敢面对困境,牵手共度生活难关。截至目前,该院女干警共与32名城乡母亲、失学女童牵手结对帮扶,累计救助资金3万余元。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女检察官在扶危助困、奉献爱心的同时,也使自己心情得到愉悦,从而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断推动兰山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
★链接: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大事记
1、2010年8月3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召开“红嫂检察官俱乐部”成立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章程》和《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实施方案》。
2、2010年中秋节前夕,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组织开展第一次活动。俱乐部成员来到白沙埠镇东朱埠村陈继英家,开展了以走访慰问农村母亲为主题的“城乡母亲牵手共建”活动。
3、10月28日,兰山区检察院举行“省级文明机关”暨“红嫂检察官俱乐部”揭牌仪式。
4、2010年11月19日,山东省妇联主席翟黎明莅临兰山区检察院视察“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工作。
5、2010年12月3日,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组织女干警前往临沂市西郊实验学校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
6、2011年1月26日,组织部分女干警先后前往义堂镇营子村、李官镇仙子欲社区、刘村、李官村等村社区开展“城乡母亲牵手共建”和“岗村共建生态文明村”活动。
7、2011年3月3日至4日,红嫂检察俱乐部组织红嫂检察官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红色教育、向革命先烈宣誓、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以特殊方式喜迎第10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8、2011年4月19日,兰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支良美带领红嫂检察官俱乐部成员走上街头,参加由区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
9、2011年10月12日,红嫂检察官俱乐部组织6名女干警,前往临沂市胜利小学开展“送爱心进校园”活动,为小学生送去200套“学生安全预防与自救”书籍,并与小学生进行了亲切互动交流。
10、2012年1月11日,组织女检察官来到李官镇李官村、小李庄村、刘村等村庄专程看望慰问留守儿童,向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生活用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1、2012年1月27日,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为兰山区检察院红嫂检察官俱乐部题词:“弘扬红嫂精神,展现巾帼风采。”
12、2012年春节前夕,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向全区干部家属发出“助廉倡议书”,希望全区干部家属配合单位对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廉洁自律监督,共筑家庭廉政防腐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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