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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监察御史龙遇奇

时间:2011-10-21 10:11: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吉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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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遇奇(1566—1620年),字才卿,号紫海,别号钟华,今井冈山市鹅岭乡塘南村(原属宁冈县)人。自幼聪颖,承父母教习,博学经史,少年入县学,20岁举秀才。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乡试中举,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进士,殿试三甲,由通政使观政,授任浙江金华县知县。因政绩斐然而调京城,先后被派往陕西代巡边关,补任扬州,巡按两淮,后调任湖广道监察御史。

  龙遇奇奉命巡按三秦时,察知宦官梁永,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贤令满朝荐下狱,秦民申冤。他不畏权贵,上疏救人。后朝廷查清事实,下诏为满朝荐冤狱平反。同时,秦地数百人冤假错案亦得以平反昭雪。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在出任两淮巡盐御史期间,大力推行盐法改革,将淮南盐引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旧引,九纲行新引。这就是著名的“纲运法”。其实质是由官府指定资本雄厚的商人为纲运商人,即纲商,由纲商包揽承运官盐引所上纳的税银。此次盐法改革,允许官盐私营,放宽了盐业国家专卖的经营权,为中国明朝后期徽商、晋商等著名“商帮”的形成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古代工商业的发展。

  龙遇奇热心教育,致力创办书院,培养人才。在扬州任内,捐俸买田,创办了维扬书院,聘请名儒冯少墟为书院主讲,自己执礼甚恭。又助膳庐陵青原讲院,创永宁会馆,为白鹭洲书院理学名臣著书立言。辞官归梓后,又于县治新城创办郑溪书院,亲自制订书院学规,撰证学绪言四十则,吉水名儒邹元标为之作书院记。

  龙遇奇晚年专研理学,交游甚广。与画家王常奉、东林党首领邹元标等名儒相交甚笃,常往来于青原讲院和白鹭洲书院,相互切磋,学术长进。所著《圣学启关臆说》三卷,被收录《四库全书》卷九十六子部六中。此书乃其巡按陕西时与诸生讲学之语录。分为八关,一曰迷悟,二曰浓淡,三曰剥复,四曰穷达,五曰死生,六曰圣凡,七曰内外安勉,八曰门户异同。又于八关之中别为子目,众说兼陈,杂引诸儒语录以证之。另有《三秦慎谳恤疑录》、《按淮疏章》、《仕隐霞标》等著作。

  龙遇奇死后,朝廷为表彰其为官清正、政绩卓著,在其家乡塘南村建“进士牌楼”以旌表之。牌楼正中额板书有“清朝侍御”四个大字。监察御史行考察官员政绩之职,起到保荐良才,弹劾庸吏的作用。“清朝”乃“廓清朝廷污浊”之意,“侍御”就是指“监察御史”之官职。村中现保留的进士牌楼为清同治八年(即1869年)重建,成为历史的见证。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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