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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公诉科先进事迹

时间:2011-10-26 00:2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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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冈山,中国革命的摇篮,“天下第一山”。井冈山精神,最具原创意义的民族精神,体现强烈时代性的民族精神。在井冈山的脚下,活跃着一支充满朝气的红色公诉人队伍,一支在井冈山精神熏陶与激励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团队,这就是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公诉科。                            

  这支红色公诉人队伍,由7名检察官组成,都是中共党员。多年来,他们高举井冈山精神的伟大旗帜,秉承红色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敢想敢干敢闯,凝结集体智慧,集中团队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革命老区的幸福和谐贡献青春与力量,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华彩乐章。这群灿烂盛开的杜鹃花在井冈翠竹的映衬之下显得分外的鲜艳,分外的美丽! 

  追寻他们成长的道路,翻开他们的荣誉簿,我们不得不为他们创造的骄人业绩而自豪: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公诉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1名全省十大青年卫士,3名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出鞘之剑:维护公平正义 

  “红米饭、南瓜汤”、“朱德的扁担”,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艰苦奋斗,勇于胜利”,井冈山精神的基石,井冈山斗争胜利的有力支撑,吉州公诉人没有忘记。为此,他们总是以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公诉工作中去,每一起案件、每一次出庭都要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这是他们永恒的追求。为此,他们打好“案件质量”和“诉讼监督”两张牌,手握出鞘之剑、正义之剑,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正因为他们坚守“艰苦奋斗,勇于胜利”的伟大精神,他们选择了兢兢业业与勤勤恳恳,他们的辛劳和汗水没有白费,他们出庭公诉的多起案件受到同仁、法官、旁听群众乃至庭上对手——辩护人的好评,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条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在打好“案件质量”这张牌中,他们坚定“公正执法”的信念,牢牢把好两道关口:一是证据关。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每一次出庭,都做到认真细致,精心研透,充分准备,力求百分之百的准确率。他们常提醒自己,办案子不比干其他事,允许有差错率,一定要树立“100—1=0”的思想。实践中,公诉人注意加强与侦查人员的联系,就证据的收集、证据的缺陷向侦查人员提出引导侦查建议;同时,加强监督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及时纠正侦查人员取证过程中的瑕疵。如陈某等人故意伤害案,公诉人经细致审查发现伤情鉴定与病历之间存在矛盾,在监督公安机关重新鉴定后,由重伤到轻伤,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二是定性关。定性不准,危害极大。因此,他们加强业务学习、研透法律法规,对于每一起案件的定性严格把关,特别注意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三年来,共改变定性29件,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面对条件差、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与压力,他们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克服一切困难,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公安部督办的王某等2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比较罕见的。公诉人韩哲强接收案件后,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短短一个多月两次前往北京调查取证,阅读了大量卷宗和证据材料,撰写了两万多字的审查报告,一万多字的公诉意见和庭审提纲。庭审时,面对听众席下面的数百群众,顶着十多名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目光和20名被告人的无理狡辩,他沉着冷静,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最后20名被告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三年来,公诉科共受理案件695件1029人,已起诉611件915人,不起诉63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26件42人,接到区法院一审判决589件,所起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正确处理好办案与监督的关系。在办案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确保质量,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该院公诉工作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原则。公诉人以审查证据为切入点,细心地从取证主体、取证过程、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上严格把关,不放过一丝纰漏,不放过一个疑点,对于侦查人员的违法取证行为依法纠正并予以监督。同时深挖细查,纠出漏犯、漏罪,一经发现,在严把证据确保搞准的基础上,坚决予以追诉,以求案件的公正处理,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三年来,共追诉漏犯12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强化了监督,受到了上级公诉部门的首肯。 

  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适用,是公诉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他们对吉州区法院的审判监督,首先从基本的程序入手,一方面对审判期限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对庭审活动及送达文书的监督,重点放在审查刑事判决上,注意审查判决结果是否公平、是否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违背,对于一些显失公平的案件,则坚决抗诉。在办理被告人罗锋故意伤害案中,吉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罗锋有期徒刑九个月,收到判决后,公诉人邹凯凭着熟练的业务和丰富的经验,经审查,认为法院的判决适用刑罚明显不当,于是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请示院领导和集体研究后,当即依法提出抗诉,后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罗锋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维护了司法公平与正义,社会反响良好。 

  创新之举:探索“宽严相济” 

  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井冈山斗争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实事求是,勇创新路”,井冈山精神的核心,吉州公诉人没有忘记。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就不会有发展,这是他们秉承井冈山精神的深切感悟。“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刑事和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全国公诉人都在思考与探索中。吉州公诉人同样在思考,同样在探索,他们坚信唯有如革命先烈般勇于创新、敢闯新路,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吉安的司法之路。路是走出来的,创新才有出路。为此,他们立足吉安,立足本地,他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积累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1、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和简易程序的适用。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突出,这是公诉人面临的最大困难和挑战。但吉州公诉人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没有退缩,他们坚信只有创新制度才能造就迎难而上、焕发蓬勃生机的局面。为此,他们先后制定了《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公诉案件办理规程》,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以及快速办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凡轻微刑事案件必须在10日内审结,提高了办案效率。对于一审公诉案件,凡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公诉人充分行使建议权,并且与公安、法院积极配合、协商,最大限度的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积极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一些平常需要一个上午乃至需要一天庭审的案件,仅在一个小时内或者半天时间内便结束庭审。被告人黄辉清等10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是近几年人数较多且犯罪事实比较复杂的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后两个小时就结束了庭审,极大提高了出庭公诉的效率。通过繁简分流,既节省了诉讼资源,又减少了出庭压力,能够集中精力公诉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井冈山斗争得以坚持、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井冈山精神的根本。吉州公诉人没有忘记。2007年以来,他们高度重视有关刑事和解操作规程的制定,先后制定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办案规程》、《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对刑事和解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做到规范执法,杜绝无法可依的现象。在刑事和解的运行过程中,把办理刑事案件同解决社会矛盾、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刑事和解机制,积极从实践中总结出从保护被害人、从关系修复、从维护公平正义等三个角度进行调解的做法,提高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对于每一起刑事和解案件,他们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为此,他们认真核实是否有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意见书,是否有被告人的赔偿协议及履行凭据。公诉人必须与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见面,征求意见。既要督促被告人真诚悔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又要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详细阐明谅解后的案件可能处理结果,核实被害人表达谅解、和解的真实意愿,力求做到每一起刑事和解案件的正确率达到100%。通过这些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切实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消除了社会积怨,为构建文明、和谐吉安做出了贡献,提升了当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3、实行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今年以来,吉州公诉人积极探索公诉环节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促使案件风险得以有效化解。他们在重视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平时表现、家庭情况、赔偿意愿及实际赔偿等有关情况,判断全案的风险并进行评估。对于被害人意见尖锐,对立情绪较为突出的案件,努力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并充分预测可能发生的后果并制作预案。曾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因未得到赔偿而情绪非常激动,经常前来检察院宣泄对被告人的不满,并多次声称要前往上级检察机关上访。公诉人尹向鹏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对策,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尽力做好安抚工作;同时加快案件的审结力度,自行补充证据,快审快结,使被害人较快得到了赔偿,有效避免了被害人越级上访等过激行为的发生。 

  对于一些敏感案件,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案件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和网络等媒体以及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关注情况,今年3月该院还成立了以分管公诉副检察长任组长,包括公诉科正副科长在内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案件,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并及时处理。如今年8月29日,公诉人邹凯仅用一个工作日便审结了被害人家属多次上访、备受市、区两级领导及社会舆论关注的陈某故意伤害案,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认可和感谢,消除了被害人家属继续上访的念头。 

  吉州公诉人非常重视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与增强公诉法律文书说理性活动相结合,每一项决定和处理既在法律文书中详细说理,又在接待当事人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尤其是推进完善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制度,从群众的每一项诉求入手,把矛盾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赢得了老百姓的赞扬:“你们很讲理,又讲法,我们服,真是红色公诉人。” 

  挚爱之情:呵护祖国花朵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吉州区检察院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先后荣获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多名公诉干警先后被授予“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全省“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负责此项工作的公诉部门始终坚定一个信念:象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一样,爱之愈挚,情之愈真,效果愈佳。  

  ——成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公诉科为具体责任部门,实行个案负责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制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暂行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帮教办法》等六项制度,把维权工作自觉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办案组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耐心的女性公诉人组成。 

  ——实行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即在提审讯问未成年人犯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场,通过法定代理人到场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成长过程和生活环境,让其父母配合检察官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喻洋,自幼随父母从四川来到吉安,尽管父亲离异,所幸喻洋有位对其非常关心、爱护的继母。公诉人彭维美详细掌握这些情况,多次进行家访,在讯问喻洋时又通知其继母到场,通过母子之间的交流,在继母的温馨鼓励下,喻洋留下了悔恨的泪水,鼓起了重新做人的勇气。 

  ——充分利用庭审的特定环境,教育和改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出庭公诉这一特有的诉讼权力,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从找准“感化点”入手,认真剖析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吸取的教训,尤其对犯罪行为给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给社会、家庭、本人带来的危害,进行入情、入法、入理的剖析和教育。通过公诉人的教育挽救,“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事例不胜枚举。 

  ——恰当运用包括不起诉在内的多项制度,为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开辟新的通道。同时,公诉人还非常注意通过帮教、回访等延伸教育,扶持未成年犯迈过人生的特殊阶段,使他们尽早回到社会,尽早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青年。公诉人李华在办理未成年人曾勇严重伤害同学案中,通过多方了解到,曾勇平时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曾经荣获全国初中物理竞赛三等奖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高中部,在家里尊敬长辈、热爱劳动,没有不良习性,其犯罪纯属偶发性犯罪,吉州区关工委以及该校师生均以书面形式一致要求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综合各方情况,公诉人建议并经院检委会同意,决定对曾勇不起诉。曾勇非常感谢,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勤奋学习,三年后终于考上了大学。 

  成长之路:坚持不懈追求 

  “坚定信念,胸怀理想”,井冈山精神的精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人、一支队伍没有远大而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没有精神支柱,就将缺失支撑其奋发向上、追求进步的动力。有了理想信念,即使身处困境仍精神饱满、斗志旺盛地工作。自从迈进公诉的大门,年轻的吉州公诉人就一直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一定要成长为一名精通业务、有着雄辩口才和过硬心理素质的优秀公诉人,为检察系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在短短几年中,吉州公诉人能做出如此斐然的成绩,这支优秀团队能如此健康快速成长,得益于井冈山伟大精神的滋养,得益于组织的培养与人民的信赖,得益于每个检察官坚持不懈的追求。 

  精神滋养是他们成长的不竭源泉。多年来,吉州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吉安革命老区特有的丰富红色资源,加强对检察官的教育。该院经常组织干警赴井冈山,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观红色革命旧址,聆听红色故事,唱响红色歌曲,观看红色电影,坚定理想信念。生活与战斗在红色的土地上,公诉科全体人员都引以为荣,倍加珍惜,不断地从井冈山精神中汲取政治营养,养成“我要干”、“争着干”的乐于奉献精神,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干部形象。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大小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充分信赖是他们成长的必备条件。院领导对公诉人队伍高看一眼、厚爱一份,非常重视人员的选配,将那些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强、能吃苦的人员选派到公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养能勇于挑重担的优秀人才,为他们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工作上压担子,给予充分信任,使用上重点倾斜,有为有位。公诉科全体人员将组织的重视和信赖转化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长肖伍生以身作则,致力于优秀公诉团队的打造,经常组织集体学习新的法律规定及法学理论,并以观摩庭、考核庭作为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的重要舞台。对于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全科干警集体旁听、观摩,并组织集体评议,学习长处、纠正不足,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科里形成了老带新、新促老的好传统,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的好氛围。每个同志都能结合本职工作加强自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很快,近年,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3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多名年轻干警在全市实庭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尹向鹏被授予首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团队朝着专家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胸怀理想是他们成长的强大动力。坚定信念、胸怀理想,象灯塔一样引领该院公诉人为党的检察事业勤奋工作。他们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尽心尽责,勇于进取,勤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锻炼成长,坚持不懈追求更高的目标。多年来,公诉科案件多、人员少,办公场所距离看守所又远,为从快审结案件,他们采取集中时间审阅一批案件、集中时间提审一批案件、集中时间起诉一批案件、集中时间出庭公诉一批案件的“四集中”办案方式,节省了办案时间和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加快了办案进程。今年7月以来,面对刑事案件急剧上升、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加大的工作压力,为使案件不在公诉环节梗阻,他们加班加点审查案件。有的家住外地自觉放弃休公休假,有的小孩没人关照仍旧全身心投入工作,有的干警连续超负荷劳动毫无怨言。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他们自觉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困难,晚上阅卷、白天提审,双休日自觉加班,实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方式连续持续了10天,审结各类起诉案件36件,确保了刑事案件和自侦案件两不误。多年的实践证明吉州公诉队伍是一支素质非常过硬、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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