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有效防范办案风险,今年以来,吉州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公诉环节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促使案件风险得以有效化解,切实做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吉州区院的具体做法主要有:
一、思想重视,确保措施到位。为确保公诉案件质量及社会效果,强化公诉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吉州区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0年3月省院颁布的《江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死刑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是针对死刑案件而言,但是吉州区院敏锐地意识到风险评估对于一般案件也具有同样的作用。为此,他们认真学习该评估办法,积极组织讨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相应的措施,思想上的高度重视确保了风险评估措施的到位。其次,明确案件风险评估范围,即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的诉与不诉、追诉、抗诉(提请抗诉)与不抗诉(不提请抗诉)等决定存在异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案件必须进行案件风险评估。第三,明确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办理是否合法、案件处理是否会引发当事人上访、案件的下一诉讼环节能否顺利进行、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否统一、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反映是否良好等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况,根据“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制作案件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引发办案风险隐患的案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
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吉州区院历来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在审查起诉每一起案件时要求承办人必须从细节着手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认真审查证据,严格认定犯罪事实,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这是避免案件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与此同时,充分注意对量刑情节的审查判断,不仅定罪事实要查清,量刑事实同样严格把关,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平时表现、家庭情况、赔偿意愿及实际赔偿等有关情况判断全案的风险。对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存在对立双方的案件尤其注意案件事实、证据的把关,杜绝当事人因事实认定而引发的不满和对抗。如万某交通肇事案,鉴于万某系吉州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出于挽救的目的,吉州区院拟对万某不诉处理,为此,承办人员在将本案定为“一般风险”并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方案后,认真核实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否符合自首的条件、赔偿情况是否到位,耐心听取被害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通过严格把关,查实万某犯罪后能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吉州区院依法对万某相对不起诉,被害人家属理解并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
三、听取意见,了解潜在风险。吉州区院对于每一起公诉案件依法三日内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充分征求被害方的意见和要求,对于被害人意见尖锐,对立情绪较为突出的案件努力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并充分预测可能发生的后果并制作预案。如曾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因未得到赔偿而情绪非常激动,经常前来检察院宣泄对被告人的不满以及对检察院的误解,并多次声称要前往上级检察机关上访,为此,吉州区院办案人员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对策,即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了解被害人的诉求,并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尽力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加快案件的审结力度,自行补充证据,快审快结,使被害人较快得到了赔偿,有效避免了被害人的情绪失控。
四、应对风险,早评估早防范效果凸显。对于一些敏感案件,吉州区院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案件在当地的社会影响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关注情况,为此,今年3月成立了以分管公诉副检察长任组长,包括公诉科正副科长在内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案件,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并及时处理。如今年8月29日,吉州区院化被动为主动,仅用一个工作日审结了备受市、区两级领导关注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故意伤害案。2011年2月4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吉州区樟山镇某网吧内用水果刀将被害人尹某背部捅伤,伤情为重伤(甲级)。案发后陈负案在逃,其家长仅赔偿11000元医药费,被害人家长多次到市、区两级政府上访且网上也存在一些对该案的负面评论。市、区两级领导对该案高度关注,要求司法机关从速办理,使被害人尽早得到赔偿。经公安机关大量工作,陈某于今年8月1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在案件尚未移送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吉州区院便根据了解的案情及社会舆论的反应提前将此案定为“高度风险”等级并预先进行风险评估,事先指定好业务过硬的骨干办理此案,并指示承办人员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尽快起诉。受理该案后,针对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已截瘫、行动不便的现状,公诉干警看望了仍在医院治疗的被害人尹某,详细询问治疗情况,告知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及要求,并就如何行使权利作了耐心具体的讲解。通过主动、细致的工作,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认可和感谢,消除了被害人家属上访的念头。
五、文书说理,化解社会矛盾。吉州区院非常重视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与增强公诉法律文书说理性活动相结合,每一项决定和处理既在法律文书中详细说理,又在接待当事人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尤其是推进完善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制度,从群众的每一项诉求入手,把矛盾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如杜某强奸案,因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情节严重,被害人家属对起诉书和法院判决强烈不满,要求检察机关抗诉,吉州区院公诉干警经过多次耐心地释法析理,解释起诉书及判决书的认定符合事实与法律,使被害人家属心服口服地撤回了抗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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