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他铿锵有力的话语赢得了代表们长时间的掌声。温总理在报告中说,今年将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其中中央政府拟新增1.18万亿元。
“这4万亿元资金去向如何?能否达到预期效果?”黑龙江代表团迟夙生代表的担心,表达了很多代表的心声。
代表期待:检察机关预防监督意义重大
“政府投资必须用在应对危机最关键的地方,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温总理报告中的这句话,很好地回答了代表担心的问题。温总理进一步表示,今年政府投资力度大、新上项目多,要确保监管到位,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绝不允许利用扩大公共投资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总理报告结束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的甘肃省省长徐守盛代表表示,对总理提出的“资金投到什么地方,就监督到什么地方”非常赞同。他认为在对4万亿元的监管中,检察机关应该“关口前移”,进行预防监督。
“这次各级政府投资数额巨大,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内蒙古代表团的朝克代表注意到,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说,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及灾后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的在于“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朝克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对政府投资,“非常有必要进行预防监督”。
山东代表团的杨伟程代表告诉记者,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强调为大局服务非常有益,“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杨伟程说他2月中旬刚列席过山东省两会,对山东省检察院响应高检院1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采取的措施印象深刻:该院将政府为拉动内需、扩大投资而实施的城市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等事关国计民生的投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作为同步预防工作重点。据悉,目前山东省检察院已初步确定对57个投资超5亿元的重点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对政府投资进行预防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之一,代表们非常支持。”许智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所有的政府投资,都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职责的应有之义。”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预防犯罪的职能,在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推进方面,责任重大。”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深有感触地说,4万亿投资与调控经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是老百姓格外关注的,也是检察机关应该“着力”监督、以保障其投资安全的重要内容。
代表提醒: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应重点监管
“检察机关应该深入下去,和政府、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合作,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结合以往相关案例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杨伟程建议。
在政府投资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呢?“招投标过程中,很容易滋生腐败。”身为律师的迟夙生代表说她办过这类案件。
对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贾春梅经验丰富。她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交代表审议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分析,既然4万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等方面,“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土地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是腐败的高发区,应当重点防范。”她特别赞同总理报告中提到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特别要减少投资审批、项目审批,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打铁还要自身硬’,检察机关在介入经济领域预防腐败时,一定要加强自身监督,防止腐败。”杨伟程提醒说。
贾春梅认为,检察机关在保障政府投资安全,预防职务犯罪时,要注重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注重发挥预防的社会效果,达到化解矛盾、减少犯罪、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对策调研,努力从体制、机制上提出预防对策,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
代表建议:建立网络监控等长效监管机制
“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的监督检查和投资评审,防止重复建设和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财政部在提交代表审议的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中的这段文字,引起不少代表注意。
去年11月,为确保投资到位,中纪委、监察部牵头,以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成立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24个检查组,在全国开展监督检查。“去年11月底以来的审计表明,中央政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投入的资金中,已投入使用的部分并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2月19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今年审计部门将加强对4万亿元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
对这种“跨部门组合”的监管模式,代表们是否满意?
“这种监管力度比较大,监管效果也很好。”福建龙工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新炎代表表示。“只要组织协调得力、责任明确、各司其职,这种监管模式就是可行的。”贾春梅建议,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权力着重监督;针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社会关注、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
“检察机关对政府投资的职务犯罪预防,最好扩大范围,建立长效机制。”许智慧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利用这次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契机,建立同步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杨伟程建议,“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后,证明是成功的,应该提请人大修改、补充有关法律。”
“公开是腐败的克星。”贾春梅、迟夙生等代表都表示,对4万亿元资金实行网上全程监控,是非常好的监管办法。
贾春梅进一步建议,国家可以运用网络、通讯等技术,建立“政府投资专项资金公开运行查询系统”。通过这一系统,为每个政府投资项目建立信息库,包括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所有信息,将项目运行的每个环节在网上公开。“公民可以随时上网查询每笔资金的流向、运行情况等,实行全程动态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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