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到衣服破旧不整的孩子背着书包经过时,田喜荣代表的心就会酸痛。他常问自己:义务教育法和有关社会补助政策实行这么多年了,为何还会看到这样的孩子?3月9日下午,在山西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田喜荣提出人大要重点抓法律的实施,这一建议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
田喜荣代表是朔州市委书记,他说,过去一年人大工作显著,在监督、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制定、修改法律方面确实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一些法律的实施还需要加强,尤其是那些关系民生的社会立法。如义务教育法,虽然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应占当地GDP的4%,但一些地方根本做不到,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平均比例也只有3.3%。在农业法方面,也同样存在不兑现法律规定的资金或打折扣兑现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要靠人大加强对已经颁布的法律实施执法监督。
“制定法律不等于实施法律,要让法律达到立法的目的,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许月刚代表认为,花大精力和财力去制定一部法律,如果不让它落到实处,就是很大的浪费。社会立法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法,需要立法者下大力气去督促执行,否则,就会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
李青山代表是九三学社山西省委副主委,也是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他一直很关注法律规定的实惠能不能兑现的问题。他认为,有法不依、法律规定的实惠不能兑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没有制定实施条例。没有具体的实施条例,再怎么督促也会劳而无功。
田喜荣等几位代表的话,让来自煤炭生产一线的栗俊平代表感触良多。栗俊平是在山西焦煤集团官地矿干了近30年采煤机维修工作的工人,人称“采煤机神医”。他去年就把调高煤矿职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带到了全国人代会上。他接过话题说,他是来自基层的一位煤矿工人,了解老百姓对法律兑现的期望很高。因为老百姓现在的收入不高,打不起官司,而且有些官司往往一拖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果要靠老百姓自己去打官司兑现法律规定的好处,老百姓就没办法享受法律的好处。法律的好处,不是规定了就有,要真正落实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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