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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艳蓉:《检察日报》——我的"源头活水"

时间:2011-05-23 10:33:00  作者:吕艳蓉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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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我离开小学教育教学岗位,成为人民检察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细细算来,《检察日报》已经陪伴我渡过了将近两千个白天与黑夜。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虽然我从教十几年,多次得到 “骨干教师、业务能手”等称号,工作虽说称不上游刃有余,但也算是得心应手。可当我走下三尺讲台,踏入人民检察队伍,激动、喜悦之余,更多的却是自卑和恐慌。是呀,我只是中专毕业,虽然通过网络教育取得了大专、本科毕业证书,但与别人相比,我的法律专业知识是多么地贫乏。虽然我的工作岗位在综合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办案,但 “无知”让我倍受困扰:曾经认为“三国法”来自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而惹人发笑,曾经因为不懂区分“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而误编文号……迷茫的我通过读书看报排遣自己的彷徨与困惑,《检察日报》就是在这时走进了我的心田,它扫除了我心灵上的阴霾,给我带来了曙光。

  每天早上,在一大叠各式各样的报刊杂志中,我总是情有独钟,一眼就相中《检察日报》,我爱它立足检察又不拘泥于检察,坚持来源于社会又面向社会,它为宣传法治、弘扬正气鼓与呼!每次拿到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检察日报》,我总是一口气从第一版读到最后一版,就连中缝信息我也看得有滋有味。“头版头条、昨日今晨”让我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法制动态,紧紧把握住主流脉搏;“综合新闻”使我领略到各地检察机关的工作亮点与成效;“观点、实务”以生动的法案、深厚的理论弥补了我的法律知识空白;周一到周五的各个专版侧重点突出,精彩纷呈,开阔了我的视野……《检察日报》对我来说,是信息的“邮递员”、工作的“指导员”、写作的“服务员”,我在阅读中进步和成长。工作之余,我系统地学习法学知识,并结合《检察日报》上的法理、案例来分析、理解,法学理论水平很快有了提高,2010年,非法学专业的我以392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读《检察日报》的同时,我也尝试着写一些宣传稿件发送到版面上的投稿邮箱,一篇篇“豆腐块”不断地出现在“信息快车”、“文化短波”、“民主足音”等栏目,这给了我莫大的鼓励。我坚持勤思考勤动笔,稿件常常出现在省、市报刊杂志上。5月,我对魏红军交通肇事案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了理论文章《驾车施工致人死亡如何定性》,壮着胆子把它发送到《检察日报》的“实务”栏目,没想到果真被采用了,稿子还被“中国普法网”、“法律教育网”、“百度文库”、“新浪”、“搜狐”等几十个网站转载。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检察日报》就是我的“源头活水”。

  (作者单位: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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