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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艳清:我给学生“读报”

时间:2011-06-14 15:51:00  作者:郝艳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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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丽,你上来把这篇《村民组长,七天花光百万》读一遍!”(见《检察日报》2011年6月2日第七版《明镜周刊》)那天晚自习,我利用读报时间给学生上了一节法制教育课。陆丽在台上认真地读着,同学们在下面认真地听着这个真实而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我告诉学生们:“为什么我要给你们选这个故事读给你们听呢?”孩子们窃窃私语议论着。有的孩子说:“老师希望我们以后以这个事例为教材,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有的孩子说:“当干部,应该廉洁奉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有的孩子说:“做人要堂堂正正,不能为了一己私欲,损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还有的孩子说:“当干部,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应该自觉抵制一些诱惑,远离诱惑。这样才会少犯错误。”运用身边的材料,我经常给学生们进行普法教育,廉洁教育。而读《检察日报》就是其中的一种。我觉得这种方式简单,但教育效果很明显,比起那些空洞的说教强多了,真正让事实说话,而且使学生终身受益。 

  我在一所农村小学工作。庆幸的是学校一直订有《检察日报》。给学生经常读《检察日报》,让我和学生们受益很多:一,对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净化了学生心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知道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利用读报,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和阅历,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知道了法制社会,要遵纪守法,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三,通过学生读故事、听故事,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对学生的写作表达也有一定的提高。 

  这些学生们,将来可能从事法律工作,更多的可能在农村、基层工作,也有的可能走上领导岗位,而不管是哪个岗位工作,都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这样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这是不是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呢?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肖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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