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翻开《审判与法治》,总有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初次与“家报”《检察日报》结缘,那是1996年7月的一个周末,在母校罗平二中(今马街一中)任教的我得知原曲靖地区“法检”两院增兵补员的消息,带着对司法工作的向往不假思索选报了当地罗平法院。复习应考,我这个学历史的“科班”生面对司法这个陌生的工作,找那些材料来恶补这方面的欠缺,当时的心境就是两个字“抓瞎”。抱着咨询的心态,我找到一个检察院工作的朋友。闲谈中,朋友翻出了一摞《中国检察日报》“合订本”说,“这本‘家报’集萃结合法律工作实际,有理论探讨、案例分析和法律咨询等,要了解司法工作,她最合适不过”。
在她的“庇护”中,自己轻松地通过了当地法院组织的增兵补员考试,成为小镇法庭一名司法工作者,对她更增添了一份敬意。
用报:普法的生动教材
走进山村法庭正式与您交往不久,所在地罗平县委组织部抽调法院、司法、农业等9个单位的10名干部到贫困村委会支教。作为法院新兵的我将北京来的老师《检察日报》带进了小山村,受到当地师生和群众的欢迎。
进村驻校中,我将《检察日报》中的相关案例,穿插在对老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中,结合法庭办理的案件,将法治理论通俗易懂地在课内外传播。每周利用一个晚上给住校的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学生讲“少年审判”知识。同时还选择适合山区群众、师生的文章定期改写后在学校和村委会的墙报、广播中传载、介绍,向村民和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区老师帮扶真是扶到了点子上了。”因当地小学的辍学率大大下降,村民们真诚地说:“新老师带来了山外的世界,还教我们学法用法和护法。”“我们‘手拉手’,结对到永远。”
改写文章同时,我也将一些豆腐块从邮局投给当地党报和教育类报刊。一年多的支教日子中,因“笔杆子”之故,自己也成了小镇“名人”。尽管之后我的主要工作都是在写作发送法制类新闻稿件,不少未曾谋面的朋友也以为我就是一位法制记者,其实在我的人生履历中,从来没有当过正式记者,这让我至今感到特别遗憾。
学报:相伴到永远
1999年6月15日,是一个我永远难忘怀的日子。结识《检察日报》不足三年的我,因工作需要从罗平法院办公室文秘岗位调到罗平县委办督查科工作。还好,不管岗位如何变换,自己与《检察日报》的联系始终未断。在罗平县人民法院时任院长陈昌(后调任曲靖中院副院长,现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提携下,自己被聘为罗平法院业余宣传员乃至后来推荐到曲靖中院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 2006年7月,主要收集我2003年至2005年两年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49万多字的《天平在珠江源头增辉》由云南出版集团、云南美术出版社公开出版;2008年选有自己10多万字的《法治探索与实践创新》作为云南法官文库之一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和每年上百万字被中央省市媒体刊发的“本报讯”,翻阅尚带着阵阵清香的作品集或从2006年起由所在部门编辑的《法院宣传集锦》小册子和各种宣传材料,总不禁会喜极而泣。
一个人如果把自己的爱好和事业结合起来,将有使不完的力量。凭着这份责任心和使命感,自己还在规范信息宣传工作管理,促进新闻稿件数量和质量提高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先后60余次被市级以上媒体和有关单位授予好作品或优秀通讯员称号。值得一提的是自己所在的中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去年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定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米面夫妻不长久,酒肉朋友堪短暂。《检察日报》赋予我们浓浓的情,淡淡的爱,愿我们的情谊到永远!
静静期待着您2011的脚步,悄悄拥有您的情。
(作者单位: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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