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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初识《检察日报》

时间:2011-06-30 14:26:00  作者:向明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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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检察日报》是那年5月17日飘着零星小雨的夜晚,从此以后《检察日报》便成为我从事法治新闻宣传工作的启蒙老师,而介绍我认识《检察日报》的牵线人是我的妻子。 

  2001年5月初,因工作变动,我从四川省崇州市法院业务庭调到研究室工作。研究室是开展宣传、信息和调研等工作的机构,主要是和文字打交道。从事该项工作,不仅要有流畅的文笔,还要有敏锐的思维。刚到新的工作岗位时,我可以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写宣传报道不知从何下笔入手。看到我着急的样子,当时在政法委工作的妻子为我带回来了几张《检察日报》,她说她单位订了很多法治类报刊,大家都爱看《检察日报》,每天的《检察日报》都是同志们的抢手货,每一则生动活泼的案例报道都会让读者了解和增加许多法律知识。妻子对我说:“你用心认真读读,会对你的工作有帮助的。”当天晚上我就认认真真、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妻子带回的《检察日报》。的确,读着一则则鲜活生动的案例报道,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受。“你也可以摸索着把工作中的案例写出来呀,我相信你会有收获的,”妻子充满信任地对我说。妻子的一席话就像夏日里的零星小雨,带给我一阵清新和清爽的感觉,带来了莫大的希冀和激励!从此以后,我便与《检察日报》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尽快熟悉业务知识,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我常常放弃节假日和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就着一碗方便面在办公室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新闻写作知识,把《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我认真拜读,揣摩写作技巧,着力提高自已的写作水平和调查分析能力。为了写作我常常是早出晚归,妻子承担了大量的繁琐家务。可她毫无怨言,一个人默默地做着相夫教子的贤内助的职责。  

  2002年4月4日,我的一篇文章首次被《检察日报》采用发表时,带给我的是一阵惊喜。那是我的第一篇被国家级法治报刊采用的稿件,看着散发着墨香的报纸上出现了自己的名字和文章,倍感鼓舞。此后,作为忠实读者的我便热心把自己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的、有广泛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例写成稿子投递《检察日报》,仅2002年我就有9篇稿子被《检察日报》采用发表,有3篇还上了头版。看到隔三差五《检察日报》上又出现了自己的“豆腐干”,我的心情从当初的惊喜变得平淡,更感觉到《检察日报》带给我的是扶持和鼓励。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妻子的关爱和激励,以及为我所付出的心血。每当我有了新的进步和收获,妻子都会深情地对我说:“看来你真的要好好干啊,我比你更高兴呀!”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迄止目前,我共有400多篇稿件分别被新华社、《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公安报》、《民主与法制》、《人民权力报》、《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等三十多家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以及新华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等多家互联网采用发表,有三十多篇文章刊登在《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等国家、省级报刊的头版。在《检察日报》上发表的文章中有6篇案例报道分别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采用并进行了采访报道。2002年以来,我所从事的宣传工作,因成绩显著,连续多年被《人民法院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我院司法宣传工作也多年名列成都市20个基层法院的前列,受到成都中院、四川省高级法院的表彰。2006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在一点点成绩面前,我忘不了《检察日报》对我的启蒙和帮助,更忘不了妻子默默无闻的支持与奉献,正是她的激励成为我不断进取、向前迈进的动力;更忘不了那个夏日里飘着零星小雨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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