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展览频道>>典型案例

佛山街道书记被控挪用一亿公款 办案人员受威胁

时间:2012-05-21 08:28:00  作者:蔡胜龙 魏徽徽  新闻来源:大洋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街道书记挪1亿公款 今日开审

  (记者 蔡胜龙 魏徽徽) 去年9月,佛山市禅城区委常委郑年胜因佛山市重点工程项目“佛山名镇”被拉下马,现被佛山市检察院指控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510万元。该案已经连续两次推迟开庭审理,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今日该案将开庭审理,佛山市将组织辖内多个区的区委常委旁听。

  郑年胜今年48岁,落马前是佛山禅城区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去年10月31日被佛山市检察院刑事拘留。佛山市检察院认为,郑年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亿元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并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1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

  据佛山市检察院起诉,2011年5月,郑年胜与沿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总经理刘铁兵合谋,将沿海公司与管委会下辖的佛山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中专项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的1亿元人民币,划入某公司的账户。其中6000万元供该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该公司后支付给郑年胜8个月的利息共300万元。另外3000万元由刘铁兵个人使用,1000万元预留给刘铁兵使用。

  另外,郑年胜涉及三笔受贿共2510万元。

  “佛山名镇”案怪事

  办案人员被威胁

  今年1月,佛山市人大会议两院报告中,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透露,禅城区原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000多万元案件。

  据称,2011年9月,时任祖庙街道“一、二把手”的郑年胜、陈树锋,是因为当地重点工程项目“佛山名镇”被拉下马。原“佛山名镇”的3位主事人郑年胜、陈树锋(原祖庙街道办主任)、张东恺原(佛山名镇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贪腐案逐渐浮出水面,今年4月9日,祖庙街道已宣布将不再使用“佛山名镇”名称,而改称“莲花路-升平路街区改造”项目。

  有媒体消息披露,有人在该案侦查过程中不断设置阻力,“劝告”威胁办案人员,佛山市纪委相关办案人员受到前所未有的阻力。

  法人受贿案仅开庭2分10秒

  上周五(5月18日),原“佛山名镇”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张东恺在佛山市禅城法院受审,据通报,其涉案金额约为40万元。但庭审只持续了2分10秒,原来今年1月10日张东恺已被移送法院起诉,且已开庭审理过一次,并基本走完庭审程序,审判长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该案涉及的郑年胜、陈树锋、张东恺3人都曾在顺德任职,并先后被提拔至禅城。其中的陈树锋、张东恺还是佛山援建汶川水磨项目的核心骨干,后又一起负责“佛山名镇”项目的建设、招商等。案发后,陈树锋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后,检察机关已对陈树锋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两次推迟开庭此次悄然提前一天

  据此前佛山市检察院的消息,在此前的3月6日和5月17日,郑年胜涉嫌挪用公款案原定在高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又先后两次推迟改期,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检察院的网站“公诉出庭情况”看到,郑年胜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将在5月22日在高明法院开庭审理。

  但记者又从权威渠道得知,郑年胜案将在今日开庭审理,佛山市将组织辖内多个区的区委常委旁听。

  据权威消息称,郑年胜受贿的三笔款项都是他在纪委调查期间亲自交代,郑年胜认为被指控为挪用公款的1亿元款项属沿海公司所有,沿海公司也不是国企,有权支配这笔款项,自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责任编辑:zywwrx]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