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侦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侦查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检察院、法院。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身份(经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担任检察官或法官职务。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下载报名表请登录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rzjcy.gov.cn/。现场报名者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rzqjcyzzc@163.com。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
(3)身份证、工作证;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扫描或拍照,于2014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zqjcyzzc@163.com,并附上联系方法。
4. 资格审查:对参加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5.考试: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为1:3,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字综合等能力。笔试结束以后按成绩从高到低1:3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6.考察: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7.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8.公示调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山路31号(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
邮 编: 212004
联系人:蒋文明 电话:0511—88058011、13906103652
印 婧 电话:0511—88058022、15051140626
传 真:0511-88058012
邮箱地址:rzqjcyzzc@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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