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中院原民事法官王成忠案舆情观察
核心提示:吉林省辽源市中院原民事法官王成忠案经过二审代理律师的持续曝光,舆论场中出现了法律界人士集体为涉案法官“喊冤”与对现行司法多有苛责的网友普遍“支持”判决的观点对峙局面。这对官方的舆情应对提出了挑战。既要依法办案,也要兼顾司法现实,同时避免舆论干扰司法,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主题事件】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中院原民事法官王成忠因民事枉法裁判罪被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网络曝光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西安区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5月,被告人王成忠在审理郭永贵诉郭长兴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受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金宝岩、执行局干警金宝华的授意,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给上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后经市中院审委会讨论,认为该案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同年9月1日作出对该案进行再审的裁定。
2018年2月27日,律师徐昕在网上发帖称,王成忠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辽源市中院,其已代理该案二审,并为其做无罪辩护。连日来,该案在法律界引发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
【舆情传播】
代理律师披露案情为当事人喊冤
2月27日,律师徐昕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正义联接”发文《这个视频,全国的法官都要看看》称,今天,其接受了一起吉林法官喊冤案,非常特殊,富于戏剧性,也具有个案推动法治的意义。辽源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成忠法官,未收当事人一分钱,未吃一顿饭,仅因一起民事纠纷审理维持原判,就以枉法裁判罪判刑三年,现上诉至其原任职法院辽源市中院。一审本地律师作无罪辩护,王成忠本人无罪辩解。其初步研究了案件相关材料,也认为无罪辩护的理由充分。检方指控,“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如果这都要判三年,那么全国至少三分之一的法官要判刑。文章称,此案也将提醒诸位“大权在握”的法官们,法官也可能蒙冤,恳请你们在裁判时多一分良知和责任感。该文文末还附上了该案一审庭审直播的视频。该庭审直播视频显示,检方指控意见主要是,郭永贵诉郭长兴合同纠纷案存在案外人可能利用涉案合同诈骗,审判中存在院领导及同事过问,案件证据中存在价格分别为60万元和600万元的两份不同合同,二审中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合同转让的林权价值约200万元,王成忠未告知当事人应向法院申请鉴定,也未依职权委托鉴定或调查取证。截至目前,该文阅读量已达到27043,点赞数为308。
2月28日,微信公众号“东方审判实务”刊文《法官追责进行时——辽源中院法官王成忠涉嫌枉法裁判案开庭!》曝光了王成忠案一审开庭时间,审理法院、公诉机关等详细信息。同时,该文还公布了王成忠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的裁定书。该文还发出疑问:依据启动再审程序的裁定能不能认定为错案?该文目前的阅读数为4372。
同日,徐昕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法律悦读”继续发帖称,今天其会见了王成忠。他坚持无罪,认为根本不存在枉法裁判。微博后还附有该案一审庭审直播链接。徐昕继续呼吁全国的法官都要看看。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