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消毒凝胶 跨区域流通 产品召回
【要旨】
针对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抗生素、激素、抗真菌药物等禁用物质并进行跨区域销售的问题,检察机关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涉案企业全面开展产品召回工作,实现跨区域流通问题产品的源头治理。
【基本案情】
重庆市荣昌区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某生物技术公司)生产的多批次“某某消毒凝胶”违规添加抗真菌药物特比萘芬,该产品通过经销商在重庆、四川、云南等全国多省市进行线上线下销售。抗(抑)菌制剂不是药物,在其中违规添加特比萘芬成分,容易造成人体过敏反应、影响水盐代谢、导致耐药菌株产生等一系列副作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4月13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将“某某消毒凝胶”违规添加抗真菌药物的案件线索交由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江地区检察院)办理。两江地区检察院随即走访重庆部分区县线下药店、检索线上主要售药平台,发现涉案消毒凝胶在重庆各大药店均有销售。通过进一步走访行政主管部门、涉案企业,查明荣昌某生物技术公司为增强产品所谓消毒杀菌功效,在其生产的“某某消毒凝胶”中擅自违规添加抗真菌药物特比萘芬,并且通过经销商在重庆、四川、云南、广东等全国多地销售,销售数量大、影响范围广。
2022年4月21日,两江地区检察院重点围绕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产品召回等工作,与荣昌区卫健委召开磋商会。因涉案消毒凝胶数量较多、案件影响较大,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参与磋商。各方就加强抗(抑)菌制剂生产销售行政监管、助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阻断问题产品流通渠道等整改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磋商意见书,明确由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牵头对涉案企业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置,荣昌区卫健委进行协助。荣昌区卫健委负责对涉案企业停止生产、召回产品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辖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
检察机关与卫健部门开展诉前磋商
磋商后,荣昌区卫健委组建“消毒凝胶调查处理工作专项小组”,联合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共同开展整治,积极落实磋商意见。针对生产环节,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向涉案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在调查期间停止生产涉案消毒凝胶。针对销售环节,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撤销涉案产品安全评价备案,撤销后该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同时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荣昌区卫健委共同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召回问题产品。
为全面准确评估整改工作成效,两江地区检察院提出“经销商书面承诺+行政机关全域排查+检察机关跟进调查”的整改评估验收方式,得到各方认可采纳。涉案企业在2个多月内从重庆、四川、云南、上海、湖北、河北、天津、广东等地13家经销代理商处召回问题消毒凝胶6.3万余支,全面完成违法产品召回工作。荣昌区卫健委排查辖区经营主体108家,督促清理涉案消毒凝胶,确保辖区线上线下问题产品全部下架。
检察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进调查
两江地区检察院就该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调查,确认召回的违法产品已逐一编号封存并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置,通过走访全市各大药店以及检索全国性线上销售平台,发现涉案产品均无在售。经磋商,荣昌区卫健委充分履行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两江地区检察院于2022年8月11日下达《终结案件决定书》,终结案件。
【典型意义】
抗(抑)菌制剂销售范围广、市场需求大,在其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确立源头治理的办案思路,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涉案企业在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促使企业全面召回问题产品,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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