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河北省定州市某国有企业下属二级公司放置于厂区内的电缆于深夜被盗,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是该公司内部员工庞某某、王某某所为。当月,庞某某、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作为该公司的普通员工,在职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竟秘密窃取公司电缆,并销赃至废品回收站。
近期,该案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发现,本起公司内部盗窃案的发生,除了盗窃者本人的一时贪念和侥幸心理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也是导致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为帮助该公司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促进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承办检察官认为针对该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提出检察建议。
该院结合该公司实际情况,从加强职工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安防配套设施等角度出发,向该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
在公开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对法律适用、建议内容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当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支持,公司将认真对照检察建议内容认真研究、逐条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并及时将整改措施及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反馈,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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