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法院公告>>裁判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裁判文书

时间:2026-07-2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魏兵

本院受理原告高麟与被告魏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8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魏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高麟19万元及利息(以19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48元,由被告魏兵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