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被告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732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一、被告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质保金16975元;二、被告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逾期违约金848.75元(16975元×5%)。案件受理费250元,由被告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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