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夏瀚辰2311211986****0129、魏秋鸳4110811978****1362、高原1101041981****2557、张萍5105251983****1421、焦点时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姚洪伟与被告夏瀚辰、魏秋鸳、高原、张萍、马越、第三人焦点时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03民初130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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