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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时间:2026-07-2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安徽和家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耿万进、李海凤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新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和家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耿万进、李海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68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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