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法院公告>>裁判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裁判文书

时间:2026-10-30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刘艳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康建辉、刘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111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康建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17000元及借款利息(该利息以2017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0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康建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53787元;三、被告刘艳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被告康建辉履行义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合肥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