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法院公告>>裁判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裁判文书

时间:2026-10-0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亳州市犇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小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16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亳州市犇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郑小东货款27590元及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该利息,以27590元为基数,自2026年7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4.5%计算至该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元,由被告亳州市犇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