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习水县金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建国诉你(习水县金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习水县寨坝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朱先伦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330民初1742号上诉状,上诉人为王建国,被上诉人为习水县金泉房地产有限公司、朱先伦、贵州省习水县寨坝镇人民政府,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黔0330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2、请求将该案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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