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法院公告>>开庭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时间:2026-09-2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张军

本院受理阜阳王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27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728元;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法律服务费2000元、诉讼费、公告费、原告差旅费(如有)等。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