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揭阳市正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于其礼与被告揭阳市正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5062号,原告于其礼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退还第二笔订单货款人民币45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承担惩罚性赔偿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3.判令被告二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含退款、赔偿金);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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