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蒋海鹏
本院受理(2026)浙0106民初10319号原告苗欣与杭州煎饼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蒋海鹏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独任审理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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