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3月13日
郭万城: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豪德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万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33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郭万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阜阳市豪德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3831元为基数,支付自2023年9月1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付);二、驳回原告阜阳市豪德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郭万城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上饶市舜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晟顺发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66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77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振国:
本院受理原告丁虎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7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平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锦涛:
本院受理刘士虎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490号,刘士虎起诉要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阜阳市平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并判决被告一协助原告办理皖KJ8252号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2.判决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的垫付款65886.27元及资金占用(从2023年10月7日起,利息以65886.27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时止)、车辆保险费17243元及利息(从2023年9月6日起,利息以17243为基数,按照4倍LPR计算利息至款付清时止)、停运损失(租车费)16600元(2023年10月31日之后的租车费,每月按照8000元计算至皖KJ8252号车辆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时止)、律师费10000元: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杰:
本院受理关于原告杨梅与李杰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11民初1967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杨梅的全部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燕:
本院受理原告赵崇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650号,原告诉称: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0000元本金及利息15854元,合计55854元;二、利息以本金40000元,从2023年11月22日起按年利率13.8%计算支付,直至本金还清为止;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30日10时在三塔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云云:
本院受理原告方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039号,原告诉称:一、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判决婚生长女方思媛、次女方思晴、长子方家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30日9时在三塔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辉:
本院受理原告严兆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30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严兆兵支付劳务费12500元及利息(以125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并由你负担案件受理费113元。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左昌莉、王其超、宣斌、王贵付、张官芬、高勇、董嘉梅、郑家丽、许慧颖、王强、魏娜娜、徐储峰、刘苹、杨文云、韩林、黄国芸、刘文武、彭勇、李多旭、谈勇、王玲、杨中山、金军保、蒋晨曲、屠其涛、庞斌、孙玲、娄萍、程庆飞、汪志民、陆兆海、王冬菊、张平、张正田、杨振、程桢、葛玉、沙兵、张伟: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要素式审判告知书、要素表以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在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韦克让:
本院受理原告马明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77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冯发琼:
本院受理原告韩少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8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违约金21742元(暂计算至2023年12月1日,以后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勋堂: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丽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9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偿费用111174.2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金:
本院受理原告李言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5675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储可俊: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源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7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吴承兴、王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6325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吴承兴、王玉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62523.75元及利息9066.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此后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自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暂合计671589.92元;2.判令原告对被告吴承兴、王玉华名下所有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366号阜阳恒大绿洲18#住宅楼1301室〔权证号:皖(2019)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281442号、皖(2019)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281443号〕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吴承兴、王玉华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2088.61元;4.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玉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张玉军、宋庆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632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张玉军、宋庆玲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7263.57元及利息6162.4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此后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自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暂合计373426.05元;2.判令原告对被告张玉军、宋庆玲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经二路399号天盛凤凰城3#住宅楼2205室〔权证号: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85686、0685687号〕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张玉军、宋庆玲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6721.66元;4.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刘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6317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刘捷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1805.78元及利息37716.0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此后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自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暂合计479521.79元;2.判令原告对被告刘捷名下所有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颍七路160号幸福里北郡小区1#住宅商业配套楼2201室〔权证号: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47141号〕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刘捷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8631.39元;4.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嘉信印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市艾可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6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国润幕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68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福义、陈糖糖:
本院受理原告陈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75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安理:
本院受理原告刘兴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4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彬彬:
本院受理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73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彬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28037.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年利率3.45%从2023年11月13日起计算至上述款项清偿之日止);二、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被告王彬彬名下的(车架号为LZWADAGA7HE310137)车辆在抵押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传影、徐兆杰、阜阳新华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王传影、徐兆杰、阜阳新华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788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王传影、徐兆杰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6017.89元、利息27292.25元及罚息3795.74元,合计387105.88元(利息及罚息暂计至2023年10月10日,此后的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王传影、徐兆杰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206.64元。以上诉讼标的额合计为395312.52元;3.请求判令被告阜阳新安华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原告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抵押物位于阜阳市颍东区阜口路199号新华城东郡北区10#住宅楼401室房屋的协议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品、白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刘品、白宇、阜阳临沂商城冠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791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刘品、白宇偿还借款本金253362.61元、利息28651.62元及罚息5202.5元,合计287216.73元(利息及罚息暂计至2023年10月10日,此后的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刘品、白宇向原告支付律师费6088.99元,以上诉讼标的额合计为293305.72元;3.请求判令被告阜阳临沂商城冠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原告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抵押物位于阜阳市颍泉区周棚办事处红星路777号水岸明珠2#商住楼2509室房屋的协议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扬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张扬扬、阜阳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788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张扬扬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10783.32元、利息25141.61元及罚息1684.03元,合计437608.96元(利息及罚息暂计至2023年10月12日,此后的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张扬扬向原告支付律师费9277.31元,以上诉讼标的额合计为446886.27元;3.请求判令被告阜阳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原告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抵押物位于阜阳市颍州区岱山湖路99号天英文鼎苑1#住宅楼1502室房屋的协议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方其平:
本院受理原告许志祥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05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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