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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法院公告(中)

时间:2024-03-14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公告】

2024年3月14日


  宋传忠:

本院受理江文芳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思思:

本院受理吴小志、吴树贵、杨章群诉你、杨笔翠、陈公明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阿弓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余武强、江小娟:

本院受理四川中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余武强、江小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余武强、江小娟公告送达(2023)川0623民初4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汪雪蓓:

本院受理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江支行诉你及林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审判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蒋光周申请宣告蒋先果失踪一案,于2023年1月17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并于2024年1月30日依法作出(2023)川0623民特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蒋先果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罗继坤:

本院受理丁丽与你离婚一案,因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不能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21民初9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百纳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秦铁:

本院受理刘国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205民初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栗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宁文金:

本院受理宁克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传贵:

本院受理李玉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8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周集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何建芳、福建御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闽0602民初1684号江勇、谢刚明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北环城路1616号)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漳州市汇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罗小芳:

本院受理陈彬祥与你们、施通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等诉讼文书,原告诉请:1.判令原告与被告漳州市汇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施通华于2022年4月22日签订的《汇宝公司十方洋宫坪加工厂》合伙协议解除;2.判令被告漳州市汇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罗小芳立即向原告返还合伙款5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吴庄炜:

本院受理漳州市芗城区顺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荣:

本院受理詹仕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王玉清:

本院受理王海博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2024)鲁0682民初1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穴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严春燕:

本院受理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2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罗银凤:

本院受理杨杰林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榆树市金一鼎粥铺:

本院受理龚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1461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弓棚法庭(外派)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雷林丽、李顺红:

被执行人吴连杰责令退赔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闽0981执1379号〕,你们共可领取案款2104元。经福安市人民法院通知,你们至今未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1日向福安市公证处提存应由你们受领的案款2104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你们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领取上述案款。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安市公证处公告


  宋泽、杨世伟、邓春兰、张三艳:

陈汉章责令退赔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闽0981执1746号〕,你们共可领取案款10000元。经福安市人民法院通知,你们至今未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8日向福安市公证处提存应由你们领取的案款10000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你们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领取上述案款。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安市公证处公告


  李仕良、郑红: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郑红、李仕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闽0981执恢1号〕,你们共可领取案款549936.04元。经福安市人民法院通知,你们至今未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向福安市公证处提存应由你们受领的案款549936.04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你们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领取上述案款。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安市公证处公告


  李淘:

本院受理(2024)川1011民初784号李海晓双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及损失共计人民币12353元;2.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张凤智:

本院受理刘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6民初49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或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浩:

本院受理唐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远能:

本院受理张红魁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6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赵艳方、张更利:

本院受理张硕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崔雪洁:

本院受理原告蔡宝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81民初6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饶传其:

本院受理原告屈传泽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30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经波:

本院分别受理蒋辉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合伙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分别公告送达(2023)桂0324民初4689号、4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丁水平、郭勇:

本院受理黄小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鄂1223民初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杨庆裕、安徽恩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青阳县德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723民初255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郭主谊: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晟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7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同瑞、陈丽娜、王玉敏:

本院受理吉林省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赵光荣:

本院受理徐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罗宇:

本院受理原告邢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马小飞:

本院受理胡婵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087民初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洈水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王利明:

本院受理胡雄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087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洈水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郑宏喜:

本院受理李翠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8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周集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汪健、杨正龙:

本院受理任安明诉被告周标、李庆军、汪健、杨正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7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任安明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北京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

本院受理曾强勇、陈琴诉被告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胡启军:

本院受理刘来周、金光照、靳永田诉被告付才宏、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胡启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原告对本院作出的(2023)皖1522民初616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并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蒋敏:

本院受理冯雨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代菲:

本院受理刘陶奎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游超芹:

本院受理唐纯顺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王丹:

本院受理吴祖武与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应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李治勇: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治勇、张云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5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猴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