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3月20日
许露:
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征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60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守均、刘守连、刘家武、第三人王玉清:
本院受理原告孙绪迁、盛家刻诉你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153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发琴:
本院受理李从秀、张洪高诉你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8日9时30分在彝良县人民法院海子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秦余彪:
本院受理原告石代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2021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秦余彪支付原告货款及公告费合计183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许明晶:
本院受理原告秦叔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2021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许明晶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公告费共计40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刘慧: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李晓秋:
本院受理杨松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179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黄为松:
本院受理固安县昊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刘国强:
本院执行申请人吕振林与被执行人刘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内蒙古中镕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刘国强所有的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7号街坊华宇名门小区9号楼201号(合同编号:2010-0014422)综合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作出内中镕房地估字〔2024〕第002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055542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中镕房地估字〔2024〕第002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将乐县乐美健健身房、胡火红:
本院受理何明和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428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将乐县乐美健健身房、胡火红应支付尚欠何明和劳务工资19998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余洪文:
本院受理(2024)闽0428民初151号郑徐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4000元及承担从起诉之日起至确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息四倍计算,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林汉建:
本院受理申请人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汉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财保1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林汉建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财付通账户上的存款57424.4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漳浦仁福医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贝乐幼儿园、王尾珍、厦门市湖里区华星幼儿园:
本院受理卢国城与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福建新澳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建瓯市天赋坤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闽0783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2024)豫1623民初1608号
苏继垒:
本院受理原告杜文通诉苏继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豫1623民初160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周荣景:
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涛诉被告周荣景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3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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