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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法院公告(上)

时间:2024-04-03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公告】

2024年4月3日


  马克举:

本院受理原告杨红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3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胡俊阳: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叶元芬鞋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1民初50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公告费720元,合计187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王维:

本院受理原告黄良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袁红英: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汪书红车床加工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相利:

本院受理原告曹献国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忠清: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杨坤:

本院受理陈凤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21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刘启明:

本院受理何照祥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8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启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何照祥劳务费71500元;2.刘启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何照祥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1588元由刘启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孟集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刘正林:

本院受理朱得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8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冈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力:

本院受理王晓彤、宁方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香河县交通警察大队东门)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丁玲玲:

本院受理李桃诉你离婚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其他方法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殷宝岳:

本院受理史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文新:

本院受理朱恒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小雪:

本院受理周银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申宗:

本院受理马彩辉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6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张金龙:

本院受理沈全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于春永:

本院受理李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182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姜学珍:

本院受理周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7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李洪波:

本院受理(2024)冀1024民初1047号邓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蒋辛屯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赵卫东:

本院受理(2024)冀1024民初319号单玉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蒋辛屯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少华:

本院受理冉海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3)黔0626民初249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期间内冉海林不服本判决,现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德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黔0626民初2498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及依法发回重审;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境保护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吕英:

本院受理王志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许荣桂:

本院受理潘凤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7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恒胜:

本院受理吴圆圆与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


  刘金润:

本院受理张瑞涛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2民初6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李非非:

本院受理田学好、田万林、田万水、陈长洲诉你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5民初223号、(2024)冀1025民初224号、(2024)冀1025民初225号、(2024)冀1025号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卢宝:

本院受理谭玉芳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202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王华明:

本院受理(2024)川0522民初458号四川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1.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8月14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2.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贷款本金124393.45元,并按《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偿付利息(从2022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五年期LPR+0.75%计算至贷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罚息(从2022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五年期LPR+0.75%基础上再加收50%计算至贷款本息付清之日止);3.若被告未按第二项履行义务,则依法拍卖或变卖其抵押物位于合江县九支镇华剪坝社区通河路62号14栋2单元5楼1号的房屋〔证号为(2020)合江县不动产权第0015073号〕予以清偿。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李权录:

本院受理(2024)川0522民初491号先书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及保全结果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诉请:1.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金38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其中20万元从2019年9月6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10万元从2019年10月1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8万元从2019年8月2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大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宋文平、杨海艳、宋文航、宋文举:

本院受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0428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判决:1.被告宋文平、杨海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9,272.36元、利息29,734.31元,本息合计169,006.67元;2.被告宋文平、杨海艳自2023年2月7日起,以139,272.36元为本金,按利率16.215‰给付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3.被告宋文航、宋文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刘毅、福泉市黎艳餐饮店:

本院受理福泉市久鸿酒水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文光飞、福泉市文飞牛头宴馆:

本院受理福泉市久鸿酒水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杨晓峰:

本院受理马亚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于学宝:

本院受理陈作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黄妙香:

本院受理漳州市芗城区娃娃鱼服装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邓升瑜、郭银凤:

本院受理漳州市博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戴枝花、阙万根:

本院受理沈毅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仕杰:

本院受理漳州市语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吴秋华、叶声文:

本院受理漳州市博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陆军、谢金: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义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要求支付货款及损失64232元)、简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2日15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杨子宽: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旭日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五河县安源钢构有限公司、杨跃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丁锋钢:

本院受理原告沈吉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8日9时在本院新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军、张师、刘会燕:

本院受理原告张利、赵宏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桂元:

本院受理胡红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2民初7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