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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5-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安徽速急达物流有限公司、杨胜

本院受理原告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速急达物流有限公司、杨胜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530号,因被告安徽速急达物流有限公司、杨胜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荣昌区昊东市场营销策划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百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荣昌区昊东市场营销策划中心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3216号,因被告荣昌区昊东市场营销策划中心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自忠

本院受理原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皖垦营业部诉被告吴自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780号,因被告吴自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广西鑫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唯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鑫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262号,因被告广西鑫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