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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8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6-09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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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张威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88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张威震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21636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以121636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至货款本息还清之日);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由被告共同承担。自发也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时5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单俊礼:

本院受理原告郭兴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610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郭兴明诉讼请求为: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9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金坤: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百广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326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安徽百广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修理费24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4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2000元;以上合计金额为26000元;三、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1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李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801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陈陈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65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53609.18元(以借款为基数,按照LPR年利率3.35%的四倍为计算标准,暂自2022年3月17日起计算至2024年8月17日,实际金额至付清之日止);3,请求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10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杰(34128119901****9452):

本院受理原告张楠楠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794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张楠楠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张杰对谢富强借款330000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以29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3日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承担一般保证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9时5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尤帝

本院受理原告朱利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2559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朱利闪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长女(尤诗雅2012年11月11日出生)、次女(尤诗恩2017年7月15日出生)由被告自行抚养。3、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1时1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李正:

本院受理原告闫松雷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0912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5日上午9时40分在安徽省亳州市十九里镇十九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安徽建小皖商贸有限公司、马金俊: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市建自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建小皖商贸有限公司、马金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4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安徽建小皖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亳州市建百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1122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51122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5年2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马金俊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拒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亳州市建百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79元,保全费3359元,共计12838元,由原告亳州市建百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50元,被告安徽建小皖商贸有限公司、马金俊负担1198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洁: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6247号,因被告王洁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路梦娇: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路梦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6205号,因被告路梦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