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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8-01      新闻来源:正义网

李理想: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5698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25分在安徽省亳州市十九里镇十九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凡影:

本院受理赵慧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61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肖振、沈严严、刘丹、阜阳市汇顺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润洛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彬彬及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42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中能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三维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中能灏业(北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能华安科技有限公司、张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633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曹靓:

本院受理原告田广萍诉被告曹靓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588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四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子晨:

本院受理原告韩飞诉你与张永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子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韩飞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13.8%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永康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达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王小兰:

本院受理李现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石秀军、石英杰: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开发区名曼电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79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徐朋林:

本院受理原告孙卫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徐朋林支付原告孙卫标租金17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完毕;二、驳回原告孙卫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26元,由原告孙卫标支付426元,由被告徐朋林负担38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徐朋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洪涛:

本院已受理刘汝昌、刘士举与张洪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张洪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刘汝昌劳务费4960元及利息(利息以496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6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算至劳务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张洪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昊:

本院已受理葛晨静与李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2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李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葛晨静装修款6000元;二、驳回葛晨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均由李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培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港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远强、龚洪微:

本院受理原告中港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曹俊勇、钱万东、张荣扬、安徽省荣贵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港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8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东岭:

本院受理原告吴海东诉被告周东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3081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杰(34120219920****710):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汉跃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杰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1007号,原告阜阳汉跃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车辆成本1260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凯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童夏诉被告安徽凯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297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2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陈成: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首佳席娱乐服务部诉被告李陈成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439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优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启权诉被告合肥优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993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汪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超赞防水材料经营部诉被告汪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050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巍: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起(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34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潘红叶: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起(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潘红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34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代宣: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露森娱乐有限公司诉被告代宣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74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翔: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露森娱乐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翔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290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子康、陈娟、张永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婷诉被告张子康、陈娟、张永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34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红侠:

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婷诉被告孙红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35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纳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咏波诉被告合肥纳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595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市会巷火锅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省熙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包河区市会巷火锅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427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爽爽: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斌诉被告胡爽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993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守思: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宁岭诉被告王守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43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许明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晨诉被告许明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911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夏家贵: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家恩诉被告夏家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41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庆飞、安徽春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顾成亮诉被告刘庆飞、安徽春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172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小杰诉被告吴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11民初24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晓强:

本院受理的合肥东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晓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百行易货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吼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百行易货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8525号,因被告合肥百行易货贸易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必胜,吴玲玲:

本院已受理原告繁昌县富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与你方追偿权纠纷案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前调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以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5年9月16日16时0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