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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法院公告

时间:2025-08-21      新闻来源:正义网

【公告】

2025年8月21日 8版

申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永清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赵建飞: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锐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孟小峰:

本院受理原告姚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周维平:

本院受理原告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109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郑其伟:

本院受理原告顾献敏诉你、刁元景、郑帅、杨万茜、郭保四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439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黄志桥: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标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3268.77元及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882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居国权、苏州鸿锐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祁兆兵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925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盛才:

本院受理张开泽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2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王建军:

本院受理邹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周显超:

本院受理李小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2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宋军:

本院受理李良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011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傅艺杨:

本院受理许武昌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5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高世剑: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阳: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臧华勇: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臧华勇: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徐中海、张培荣、周志河: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余涛: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2024)辽0803执1942号

本院在执行毛元发、杨锦梅与朱虹、孟凡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4年9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2024)辽0803执194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2023)辽0803民初3072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将采取对被执行人朱虹限制出入境措施,如对此强制措施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钟航:

本院受理范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0623民初392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陈晓毅:

本院受理卢京旭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王小强:

本院受理原告任祥龙诉你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4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5)皖1723民初2625号

方修文:

本院受理原告翟群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木镇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郑伟国:

本院受理(2025)闽0602民初7963号龙海市颜厝庆裕毛竹制品加工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