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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3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8-2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司友保、祝友亮:

本院受理原告吴植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5)皖0181民初1624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孙荣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2025)皖0181民初2280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辉:

本院受理原告杨新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皖0181民初2364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陈明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2025)皖0181民初228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汤学兵、李金凤:

本院受理原告余宏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皖0181民初2458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郜雾晨:

本院受理原告石赛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82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马新新:

本院受理原告李林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92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钟秀娟:

本院受理原告饶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94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张也:

本院受理原告马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80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旦周才仁:

本院受理原告武齐齐与被告旦周才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016号,原告武齐齐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5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时成龙:

本院对原告吴鸿章与被告时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17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2880元及利息1370.88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董凤宣:

本院对原告刘炳田、张栋运与被告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董凤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88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刘炳田劳务费31400元及逾期利息,要求被告支付张栋运劳务费24508元及逾期利息,本案的诉讼,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艳:

本院受理原告刘慧强与被告刘艳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慧强各项损失合计755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刘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娟: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9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阜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垫付的专项维修资金10721元及利息(利息以10721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阜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元,由被告李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姚光辉:

本院受理原告姚遥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9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姚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姚遥抚养费76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郭菲菲、陈卫红、张芹:

本院受理原告张富云诉郭菲菲、陈卫红与第三人张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81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向凤鸣:

本院对原告张俊涛与被告向凤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19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378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影:

本院对原告周晓红与被告张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16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货款5150元,本案的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蔡春雨、焦照兰:

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与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0637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克虎:

本院对原告李升友与被告王克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王克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李升友劳务费25500元。案件受理费488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王克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奇:

本院对原告王强诉被告陈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22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陈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强借款本金127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22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陈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雁敏:

本院对原告徐克同与被告李雁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413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李雁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徐克同15000元。案件受理费175元,由被告李雁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知识星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钱颍:

本院对原告应学敬与被告安徽省知识星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钱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13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安徽省知识星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应学敬学费4891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安徽省知识星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