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9月9日 8版
程海强、许芙蓉:
本会受理铜陵市鑫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7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请见公告即与本会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黄山仲裁委员会,电话:0559-253983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会依法指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仲裁员。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9时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黄山仲裁委员会
张志勇、邓月:
本会受理铜陵市鑫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请见公告即与本会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黄山仲裁委员会,电话:0559-253983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会依法指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仲裁员。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10时30分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黄山仲裁委员会
汪沿、吴园园:
本会受理铜陵市鑫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请见公告即与本会联系(本会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黄山仲裁委员会,电话:0559-253983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会依法指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仲裁员。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15时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黄山仲裁委员会
严周军:
本会受理铜陵市鑫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1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请见公告即与本会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黄山仲裁委员会,电话:0559-253983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会依法指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仲裁员。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16时30分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黄山仲裁委员会
更正:
本会于2025年8月6日在《检察日报》刊登的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诉许代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黄仲裁字第54号,现将:“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2时30分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更正为“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14时30分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黄山仲裁委员会
更正:
本会于2025年8月6日在《检察日报》刊登的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诉程宗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黄仲裁字第17号,现将:“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2时30分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更正为:“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日)16时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黄山仲裁委员会
马志旺:
本会受理申请人铜陵市鑫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69号,并于2025年5月6日向你邮寄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等仲裁材料,2025年5月8日邮件被拒收退回。2025年8月6日本会向你邮寄组庭、开庭通知书,因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请见公告即与本会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黄山仲裁委员会,电话0559-253983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黄山仲裁委员会
唐小芳: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小芳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2025)皖0827民初76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款8421.75元(其中未还本金7700.17元,截至逾期日未还利息721.58元)及利息8326.45元(以每笔未还本金7700.17元为基数自逾期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4年6月28日止),以及原告为诉讼事宜的出差费用1000元,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0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由审判员徐珍珍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童自强: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童自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548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759.59元及相应利息(以本金5759.59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利息按年利率9.5%计算;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实际偿清日止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限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90元,由被告负担〕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彭成静、邵隐、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宝能城分公司、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笑颜与被告彭成静、邵隐、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宝能城分公司、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31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司法评估报告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1月24日16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焦成成: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被告焦成成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81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瑶海区车记南北水果商行与被告合肥科程果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超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4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慕荣:
本院受理原告杨海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0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李慕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杨海鸥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14.6%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李慕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杨海鸥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如被告李慕荣未按照本判决第一、二项履行所负债务,原告杨海鸥有权对被告李慕荣名下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新港工业园青龙潭路与云谷路交口滨河小区B1幢S3-808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0)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27731号〕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8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李慕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殷阿仙、诸剑梅:
本院受理原告龙青菊诉你们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3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殷阿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龙青菊各项损失合计3702元;二、驳回原告龙青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殷阿仙负担109元,原告龙青菊负担19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殷阿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袁安军:
本院受理但雄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39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邓苗苗:
本院审理的〔2025〕鲁1621民初2010号原告丁跃娥与被告刘青松、邓苗苗、李向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刘青松、李向东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中禾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桂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开庭审理终结,你单位缺席未到庭。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劳人仲字〔2025〕716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A座13楼1304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宁德安恩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吴秋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等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宁劳人仲案〔2025〕220号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31日9时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宁德安恩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蔡紫芸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等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宁劳人仲案〔2025〕232号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31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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