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7、8版
乔瑞东、王金红:
本院受理孙亮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吉0182民初685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乔瑞东、王金红:
本院受理孙正阳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吉0182民初686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周中华:本院受理周玉金、王吉梅、张艳霞、周康、周旭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郭法军:
本院受理刘豪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韩倩倩:
本院受理关宝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1民初38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不准与关宝峰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包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叶绮娴:
本会依法受理肇庆旭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委托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2025)佛仲字第027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以及《二次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在本会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纵兆俊:
本院受理原告鲍敏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68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蔡泽群:
本院受理马其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7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段泽刚:
本院受理刘定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陆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陈云锋、何思会: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与你们、贵州怡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866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李光军、李光荣: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黄娇、潘兴春、第三人福泉市欣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王亚军: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2354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1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杜俊莹名下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尚集镇后街村五组的北地养殖场院及地上所有附属物。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6。资产处置法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陈海树:
本院受理张秀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8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加得:
本院受理刘海生与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鉴定意见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3日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邹慧忠:
本院受理詹红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7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盛化林:
本院受理漳州市芗城区鑫荣盛食品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7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易彬彬:
本院受理叶超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6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唐龙平:
本院受理(2025)闽0602民初9270号黄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福州市马尾区串亿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本院受理(2025)闽0602民初9374号漳州市卓凯食品有限公司与你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店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刘伟鹏、杨海一:
本院受理(2025)闽0602民初9202号肖兵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沈常丽:
本院受理邱长钦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巷口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夏名攀:
本院受理徐腾红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0329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夏名攀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徐腾红欠款91852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65%从2023年6月13日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腾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6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924元,由被告夏名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沈兆胜:
本院受理杨县委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4288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廖光友、王秀丽: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河南闽乐食品有限公司、陈仁森:
本院受理金阳光(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黄燕雪:
本院受理苏秋平与你、郭会平、漳州市芗城区美当家房产中介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刘春艳:
本院受理王占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6850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弓棚人民法庭(外派)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张明礼、唐红艳:
本会依法受理动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与广东魔霸贸易有限公司、陈伟涛、海南三颗糖贸易有限公司、张明礼、唐红艳之间关于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2025)佛仲字第126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被申请人陈伟涛证据材料及答辩意见、现场核对原件通知书、被申请人陈伟涛质证意见、申请人补充证据材料、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及二次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2025年11月1日9时30分在本会二次开庭审理,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佛山仲裁委员会
张学巧、徐州唯圣客机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申集镇新军车业诉你们(2025)皖0322民初635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退还货款13500元及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莹莹:
本院受理原告张春雨诉你(2025)皖0322民初5214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朝福;叶倩文:
本院受理原告薛德胜诉被告刘朝福、付振革承揽合同及原告吴文栋诉被告叶倩文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分别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郭宏磊:
本院受理原告襄城区拥军友谊干洗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4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陈波:
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为康百货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发春(曾用名:张莫):
本院受理原告王迪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周军:
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艺森装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安徽福德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卜大福:
本院受理原告丁倩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王纯雷: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玉马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皖1723民初3488号
伍万宏:
本院受理原告李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日9时在本院木镇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10月31日10时至2025年11月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宋洪涛名下豫P6V276号大众牌汽车。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1月16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河南荣坤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与阳光路交叉口东南角翰墨国学艺术中心5号楼1单元12楼14房屋。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南京戴加明劳务有限公司、史小霞、戴凤妍:
本院受理庄河市润祥源建筑器材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们给付租金、违约金并返还租赁物,合计100余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22日9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吴素岭、王亚松:
本院受理刘文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25)冀0505民初1613号民事裁定书(转普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邢湾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吕迪:
本会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申请人徐梦与你方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武仲受字第00000115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补充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
曹国徽:
本院受理原告陈仲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4民初65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虞利明、刘小伟: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虞利明、刘小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622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虞利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刘小伟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69元、公告费100元,由被告虞利明、刘小伟负担)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张善斌、吴竹霞: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善斌、吴竹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615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善斌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相应利息;二、驳回原告对被告吴竹霞的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90元、公告费100元,由被告张善斌负担)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朱永旭: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永旭、杨小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623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朱永旭、杨小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5865元及相应利息;二、驳回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70元、公告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受理费27元,被告朱永旭、杨小伟负担受理费2043元、公告费100元)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张宏: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641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宏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000元及相应利息(以本金26000元为基数,自2009年4月5日至2011年4月5日利息按月利率9.45‰计算;自2011年4月6日至款清日止利息按月利率14.175‰计算,并扣除已还利息2304.34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63元、公告费100元,由被告张宏负担〕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吴滔滔: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查兰兰、吴滔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827民初625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查兰兰、吴滔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766.92元及相应利息;二、驳回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52元、公告费100元,由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181元,被告查兰兰、吴滔滔负担受理费671元、公告费100元)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李欢:
本院受理原告洪源与被告李欢、刘巧巧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李欢和刘巧巧于2024年12月17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坐落于蜀山区水湖路17号碧雨花园5幢106室,不动产权证号:合蜀字第8140125976号,建筑面积125.32㎡。双方确认该套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剩余房贷仍由女方继续偿还。本协议签订之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归女方所有”的约定;二、驳回洪源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4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千里:
本院受理原告马子涵与被告马千里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马千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马子涵2023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的抚养费合计36000元,之后自2025年9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向原告马子涵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马子涵年满18周岁时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0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守林、周辉: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天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天汇公司)诉周守林、周辉及明光市宏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5)皖0111民初21074号民事判决。由于明光市宏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婴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婴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91民初47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市婴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开支);二、驳回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缮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缮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91民初5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缮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驳回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泽坤:
本院受理杨茜茜与刘泽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齐建敏、智联行(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和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庐阳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齐建敏、智联行(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03民初805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杨晓红:
本院受理彭志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黄山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周立新:
申请人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与你们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黄仲裁字第8号、(2025)黄仲裁字第9号,本会已于2025年7月29日作出《(2025)黄仲裁字第8号裁决书》《(2025)黄仲裁字第9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本会联系(电话:0559-2539832;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市财政局附属楼)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黄山仲裁委员会
宝鸡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宝鸡市美乐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郭骥、梁誉梅: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宝鸡苏卡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宝鸡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宝鸡市美乐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郭骥、梁誉梅、张红霞、董鸿斌、董鹏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陕0303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及〔2025〕陕0303财保22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王凯:
本院受理原告黎良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分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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