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义:
本院受理原告王高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951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在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谯城区减店村委会斜对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洪鹏:
本院受理原告陈飘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1270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1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宋大芬:
本院受理原告吴聚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0704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俊旗: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0466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李红亮、陈淑敏、藏新建:
本院受理原告高新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0369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2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饶海萍:
本院受理原告左兴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1民初4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伟、王伟、贵州黔匀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8690号原告曾绍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调解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江军: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9069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桥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调解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万双喜: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897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吴永亮: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788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立洲: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13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阮锡松: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791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蒙光付: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01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赵爽: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789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吴泰红: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792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邓飞: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05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罗菊华: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02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桥莲: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07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曾俐筠: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7903号原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2月2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余丽君:
本院已受理原告孟文浩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10时在本院河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丁俊咏:
本院已受理原告田世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15时在本院河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周金明:
本院已受理原告唐小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在本院河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丁俊咏:
本院已受理原告何长青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16时在本院河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胡运才:
本院受理原告李洪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举证答辩期满次日9时在合江法院望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王真平:
本院受理贺洪友、贺明华、朱仁开、李长忠、岳万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0330民初7482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1日11时在本院寨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肖小良:
本院受理原告苏朗耀、万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肖小良归还原告苏朗耀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0年10月11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4年7月31日为2729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李娟: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9055元、复利651.18元、罚息22455元(利息按合同计算至2024年2月22日,此后利息、复利和罚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谢浩: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1700.85元、复利884.17元、罚息29880元(利息按合同计算至2024年2月22日,此后利息、复利和罚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朱卫海:
本院受理袁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邓全义:
本院受理潘才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4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义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江爱华:
本院受理江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4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朱赤红:
(2025)鄂1223司评47号
本院执行局执行的崇阳弘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赤红追偿权纠纷一案,需对朱赤红所有的,位于崇阳县天城镇城北新区金山角四季花城花城大夏1-304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20141089)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立案庭 421办公室选取评估机构。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陈文荣: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诉王顺刚、陈文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4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正彬:
本院受理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正彬、何明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7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9日15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陈燕:
本院受理原告武汉讼之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陈燕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37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曾宁:
本院受理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曾宁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52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建中镇法官工作站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徐昌权: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博群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中锦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中锦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森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付其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秦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付其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2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玉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熊家明:
本院受理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冯大委:
本院受理原告邹福平与被告冯大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卓凡:
本院受理原告瓮安县鑫江汽车租赁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群: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4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相关材料、转普裁定书、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诚信诉讼承诺(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安超:
本院受理原告龙良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8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相关材料、转普裁定书、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诚信诉讼承诺(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16日15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石绍隆、吴贤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诉贵州麒龙集团(瓮安)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5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廊坊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贵州恒信达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廊坊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贵州恒信达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5)黔2725民初350号民事而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50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长征:
本院受理原告柳怀敏诉被告张长征、董方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659号,因需要向被告张长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影:
本院受理原告莫龙诉被告杨影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955号,因需要向被告杨影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未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子强诉被告未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072号,因需要向被告未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殿彪: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合产业园支行与被告陈殿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087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合产业园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6599.51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截止至2025年7月23日)17410.64元,共计114010.15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史克敏: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与被告史克敏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107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5366.54元、利息6694.57元及费用9278.08元,合计91339.19元(暂计至2025年6月17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徐伟杰: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与被告徐伟杰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106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利息46618.02元及费用100582.57元,合计142700.59元(暂计至2025年6月17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谭梦杰: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与被告谭梦杰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100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907.7元、利息3475.12元及费用3750.19元,合计108133.01元(暂计至2025年6月17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妹: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与被告张妹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099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694.41元、利息8468.05元及费用15981.91元,合计120144.37元(暂计至2025年6月17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思燕: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合产业园支行与被告陈思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086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合产业园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938.9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截止至2025年7月23日)42628.4元,共计146567.33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涛: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与被告陈涛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097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208.28元、利息7983.75元及费用14124.74元,合计122316.77元(暂计至2025年6月17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娇: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高娇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248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截至2025年8月21日止,欠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手续费等共计6685.86元;2、自2025年8月2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公告费。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袁红艳: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袁红艳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253号,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透支本金截至2025年8月21日止,尚欠本金88663.14元;2、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手续费等截至2025年8月21日止,欠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手续费等共计7844.1元。自2025年8月2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公告费。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大宝: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天思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大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760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余成龙: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诉被告余成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6521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飞、刘强强:
本院受理原告卢浩诉被告高飞、刘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888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永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七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永振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065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浩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振翔诉被告吴浩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112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庆: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源美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23民初12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郑哲庆:
原告孙伟诉被告郑哲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81民初6390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长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曹忠胜、韦存君、曹春红、王其会:
原告陈珠诉被告安徽省肥东县长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曹忠胜、韦存君、曹春红、王其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81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贵州云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明:
本院受理原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云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91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贵州云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欠款465163.74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以465163.74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雪: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盛德嘉弘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303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高宏翠、胡长祥、李久江: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汪飞飞:
本院受理原告倪浪与被告孙志超、被告汪飞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5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倪浪借款本金36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24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3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3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孙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倪浪律师费损失3000元;三、被告汪飞飞对上述第一、第二项判决主文中被告孙志超的债务向原告倪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倪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8元,由被告孙志超、汪飞飞负担。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汪飞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赵海、阜阳市圆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心支公司与赵海、阜阳市圆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1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煜、吴玉洁:
本院受理的原告倪显亮诉被告刘煜、吴玉洁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建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诉被告刘建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19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5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诉被告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20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5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诉被告刘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19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5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德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国家与被告安徽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彭德军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586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川快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654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翁妪三世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李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友红豆制品批发部诉被告合肥市翁妪三世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李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怀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市群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翔: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传红诉被告安徽怀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市群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翔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智慧桥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淮南鸿智德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智慧桥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家凤: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庆元诉被告孙家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众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明鑫同泰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众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德志、张海燕、袁加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荣华诉被告王德志、张海燕、袁加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平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开俊、郭炼与被告安徽平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12月9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8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银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宛婷与被告合肥银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12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8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乐桐、合肥市包河区天禧之城娱乐服务部、杜珺、朱玉生、袁坤:
本院受理原告付平、朱永翠与被告牛立祥、袁奥航、吴乐桐、合肥市包河区天禧之城娱乐服务部、杜珺、汪志仁、任付国、李科志、朱玉生、么雅洁、袁坤、李重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12月1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8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丁巍巍:
本院受理原告信国潮与被告丁巍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庆市华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淮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庆市华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炜: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中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08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罗玉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苗与被告罗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477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方健: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露森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方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643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董治豪: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车美吧汽车维修服务部与被告董治豪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54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红:
本院受理原告贺圆圆与被告王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6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志欣: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志欣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5172号民事判决书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诉状。判决内容:驳回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元,由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上诉状内容:上诉请求1.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皖1602民初5172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偿还上诉人欠款11406.62元,并支付利息9614.88元(以本金1034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2024年6月28日),以及差旅费律师费1000元,共计22021.50元;3.依法判令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吴英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吴英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72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发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军与被告陈发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51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光权: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军与被告张光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51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许兵、徐鹏超、合肥市包河区博胜棋牌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恩彬与被告许兵、徐鹏超、合肥市包河区博胜棋牌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19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韩宝山、倪士伟、杨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方啸与被告韩宝山、倪士伟、杨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33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董韧: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磊与被告董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67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志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昌元与被告王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606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业志: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三清山橱柜经营部与被告王业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74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奥行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涛、翟婷婷与被告合肥奥行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25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果拉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东湖区凤熙华韵汉婚馆(个体工商户)、蔡韦潇诉被告安徽果拉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130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怡凡: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吴怡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65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马守琴、蚌埠市禹会区流光溢彩美甲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被告马守琴、蚌埠市禹会区流光溢彩美甲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66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六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王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蒋娟、王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63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办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杜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杜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63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办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李贤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李贤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3民初63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办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石欢: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万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石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303民初42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南京满塘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吴青: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横江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3民初3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单志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被告单志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长宇: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被告吴长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喻先良: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被告喻先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兴鹏、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合肥中浩轻工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未来中学、王宏翠、吴逵、吴俊:
原告许善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18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一、吴兴鹏、安徽兴鹏科技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许善兰借款本金2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7月31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许善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50元,由许善兰负担850元,吴兴鹏、安徽兴鹏科技学校负担4300元;公告费400元,由吴兴鹏、安徽兴鹏科技学校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荣锟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程传荣: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三联塑胶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1012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合肥荣锟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境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707234.93元及违约金138035.24元;二、被告程传荣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53元,保全费4870元,合计17123元,由被告合肥荣锟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程传荣共同负担。如产生公告费(金额以票据为准),由被告合肥荣锟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程传荣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琼林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董永胜诉你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司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吴公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平天湖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5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TRAN NGOC PHUONG:
本院受理原告芮战斗诉被告TRAN NGOC PHUONG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芮战斗与被告TRAN NGOC PHUONG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芮战斗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想、亳州市普新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市万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204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谯城区古井镇减店村委会斜对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周彩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诉被告周彩娟信用卡纠纷【(2025)皖0181民初200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81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5)皖0181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王志祥:
本院受理原告谢天宇与被告王志祥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27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支付未结清费用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陈可万:
本院受理原告王飞与被告陈可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7688号民事判决书【摘要:陈可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飞借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陈可万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胡显林:
本院受理原告何龙银与被告胡显林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0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何龙银承担。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鲍盼盼:
本院受理原告汪润泽诉被告鲍盼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075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中航鑫源建设有限公司、龚义柱、周林贤:
本院受理原告崔云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31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原告崔云飞诉请如下:1、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劳务款62800元及利息(利息以628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息止);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均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裁判。联系电话:0564-3263571。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魏正芳、田文长: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裕安区恒发五金经营部与被告魏正芳、田文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958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交纳诉讼费通知书(案件受理费450元,保全费280元,合计730元,由被告田文长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陶悦然、杨钰、王家雯、陈安琦、曾乐楠、余佳慧: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庐阳区喵萌爱舍宠物店(个体工商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令狐枝枝;高伟:
本院受理原告山西人人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以及证据材料、变更诉请通知书(高伟)、补充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郑文齐:
本院受理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2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陶瑞:
本院受理的原告童川与被告陶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99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凯与被告高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83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荣彪、舒城杭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山德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荣彪、舒城杭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46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北京远略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鹏与被告北京远略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69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和桂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汉汇建筑模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和桂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66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新友: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成磊与被告陈新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85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佰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雅家美卫浴经营部与被告安徽佰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80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纯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俊敏与被告刘纯香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023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良洁、合肥市众芳所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山顺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良洁、合肥市众芳所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94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卫修俊:
本院受理的原告陆学洋与被告卫修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55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山庭水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丁瑀荷与被告安徽山庭水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392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荚奋进、合肥中景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明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荚奋进、合肥中景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97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武汉多多选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武汉多多选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老聘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多多选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多多选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696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东大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奥福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磊、李侠与被告安徽奥福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东大门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714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同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纪霞、梁修合与被告安徽同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52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敏骉家具经营部、向小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义良与被告合肥市包河区敏骉家具经营部、向小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60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娜:
本院受理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与胡娜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2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费翔:
本院受理黄文萍与费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5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谢泓康:
本院受理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000元及利息18元(利息以被告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市场报价利率一倍自2024年7月18日起暂计至2025年2月6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共计1018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马伟:
本院受理白晓红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马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9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夏飞:
本院受理原告李燚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49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高宏存:
本院受理原告倪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78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本金50000元。2、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2600元(以月息1.2%,按人民币50000元为基数计息,暂自2023年7月9日至2025年4月9日,剩余利息计算至实际归还本金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案件各类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5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亚伟:
本院受理原告葛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79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从起诉日开始计算,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止);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贰光:
本院受理原告刘在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91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本金11000元并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5月30日为21517元,以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6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1.5%自2015年1月16日暂计算至2025年5月30日为11364元;以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2%自2017年1月26日暂计算至2025年5月30日为10153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5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龙: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君都会娱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81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100000元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2398.47元(逾期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暂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止,以后计算到本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燕:
本院受理原告宋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81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还清欠款本金49300元整;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程雪: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艺彩美辰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79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技术咨询与技术培训服务费用126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78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四、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用。】、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晓艾: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艺彩美辰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79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技术咨询与技术培训服务费用98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94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四、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用。】、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夏红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187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80000元及利息6063.88元(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1月1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锐:
本院受理原告胡后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皖0181民初7122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卫道周:
本院受理原告汤小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5)皖0181民初7378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唐和龙、裴德进、马定良、马定明、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巨成鞋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永嘉好好拉链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5)皖0181民初1024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潘家龙、陈胜华:
本院受理原告范小龙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2025)皖0181民初3835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胡子香:
原告胡宏与胡子香、胡紫正、胡云馨继承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继承人胡万海遗留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来安路号20幢208室房屋由胡宏继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5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金贡怀、黄术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金贡怀、黄术玲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03民初4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盛忠:
本院受理的原告丁本刚诉被告盛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184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8点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中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小波诉被告安徽中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217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游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侯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权诉被告安徽游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侯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39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姚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露森娱乐有限公司诉被告姚辉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347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思佳: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萌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思佳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1678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志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强诉被告刘志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50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凌祖莲、管林、霍林峰、赵功军、陶伟、陈浩、李士标、王修安、芦青青、未小飞: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合尔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别诉你们追偿权纠纷系列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赵仁志、朱絮英、阮志华、高有力、张传彬、张雷、刘祥宽、杨秀云、李牙、李进、刘万利、陶飞、王伟、王严严、朱芷仪、孙强、孙立志、张莉: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合尔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系列案件,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友兵、陈梦雨、陈伟、王荣平、齐小强、吴志君、刘娟、张震、陈琳琳、张怀海、陈磊、程雨、陶钧、夏金龙、王玉芳、孟红侠、李祥宇、丁顺、洪占霞、孟凡永、纪标、桂晶晶、胡玉鸣、胡云辉: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合尔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案件【案号(2025)皖0103民初16234、16237、16238、16240、16241、16242、16243、16244、16245、16246、16247、16248、16250、16251、1625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虚假诉讼责任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5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江龙、安徽永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要素式审判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中恒富达(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团结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0693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在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谯城区减店村委会斜对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徐斌: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徽芍堂国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7422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11日08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十九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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