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张小梅、游东峰:
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张小梅、游东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496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402091.75元及利息11207.85元;2.判令原告对坐落于阜阳市颍泉区源强路140号祥源生态城景秀园17#住宅楼2103室房屋的拍卖、变卖、折价抵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俊龙、赫小艳: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赵俊龙、赫小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5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29831元及利息7977.07元、罚息450元;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就二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坐落于阜阳市颍州区奎星路周转南楼403室)行使抵押权,并就抵押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及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英杰: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孙英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5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58535.81元及利息共计83323.57元(详见账户明细);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郭双双: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郭双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6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192674.31元及利息共计213702.73元(详见账户明细);2.判令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敏: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李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6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50000元及利息等共计64033.15元(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2.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郑建业: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郑建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6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99991.23元及利息共计139131.4元;2.判令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传梅: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张传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6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63674.1元及利息等共计77472.32元(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2.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孝正: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丁孝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7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90687.66元及利息等共计112175.31元(按照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2.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明: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与吴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27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74057.04元及利息共计91376.74元;2.判令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永敏: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与王永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70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59003.69 元及利息62397.7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空军: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与王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708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55998.68元及利息59504.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静、阜阳新松置业有限公司、郑高雷:
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李静、阜阳新松置业有限公司、郑高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02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625446.2元及利息25921.9元(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2.判令原告对坐落于颍泉区河口路188号国樾府小区79#住宅楼704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邢雅楠、安徽帝景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邢雅楠、安徽帝景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0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390974.6元及利息16293.4元(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2判令原告对坐落于颍州区河滨东路466号柏景湾1#住宅楼1201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红山、阜阳颍泉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刘红山、阜阳颍泉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04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481499.92元及利息13203.53元(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2.判令原告对坐落于颍泉区七中路2号悦融湾小区5#住宅楼1403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雪菲: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李雪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4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50250元及利息2051.88元(暂计至2025年6月9日,执行利率按照年利率4.9%计算,同期按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利率。对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以及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计算复利);2.判决原告对位于阜阳市颍州区开发区新安大道1819号东方明珠小区9#商住楼1803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4.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韦伟: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赵韦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5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47768.77元及利息1858.15元(暂计至2025年6月9日,执行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同期按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2.被告对位于阜阳市颍州区二里井新村97#楼503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4.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固蓉置业有限公司、李聪聪、李振、贡家焕: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与阜阳市固蓉置业有限公司、李聪聪、李振、贡家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79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384055.07元及利息9149.97元(详见账户明细);2.判令对阜阳市颍州区彩蝶湖路126号万霖固蓉府13号住宅楼1503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佳会、阜阳市固蓉置业有限公司、朱成: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与王佳会、阜阳市固蓉置业有限公司、朱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8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644363.55元及利息3797.22元(详见账户明细);2.判令对阜阳市颍州区彩蝶湖路126号万霖固蓉府17号住宅楼1304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诉讼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丽、刘庆苗: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与王丽、刘庆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88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174587.48元及利息2183.44元(详见账户明细);2.判令对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336号华轩中鑫御景7#商住楼2106室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诉讼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蔡龙: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蔡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190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90081.48元及利息11950.32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6月13日,执行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同期按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2.判决原告对位于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解放北路1389号四季阳光城B14#楼2-503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4.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谢美玲、许威: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谢美玲、许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32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76765.59元及利息26240.83元(计算方式: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655%,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加收30%。);2.原告对被告许威、谢美玲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泰山路69号海亮·幸福里9#住宅楼2503室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允、李玉胜: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刘允、李玉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32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06822.15元及利息1274.69元(计算方式:约定贷款年利率为5.39%,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加收30%。);2.原告对被告李玉胜、刘允名下位于阜阳市颍泉区潘寨路200号海亮星城5#住宅楼602室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卢明珠: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卢明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33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147926.6元及利息48872.31元(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9%,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加收30%);2.原告对被告卢明珠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蜀峰湖路9号海亮悦府17#住宅楼1802室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伟: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33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68248.57元及利息21432.73元(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41%,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加收30%);2.原告对被告王伟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蜀峰湖路9号海亮悦府25#住宅楼1103 室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魏程阳: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魏程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34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506334.52元及利息4659.73元(约定贷款年利率为5.39%,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加收30%);2.原告对被告魏程阳名下位于阜阳市颍州区岱山湖路210号云栖天境小区15#住宅楼202室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晓江、张霞: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李晓江、张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49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300000元及利息59885.64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宋利娟:
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宋利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495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477122.46元及利息7996.96元;2.判令原告对坐落于阜阳市颍东区阜口路199号新华城东郡北区9#住宅楼2901室房屋的拍卖、变卖、折价抵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秦伟: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秦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51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121791.15元及利息1743.76元;2.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坐落于颍州区粮食局车队综合楼601室)行使抵押权,并就抵押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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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涛: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韩海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533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456378.84元及利息6993.9元;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提供的房产(坐落于阜阳市开发区金桥路58号当代城小区35#住宅楼2903室)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就抵押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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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培杰: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孙培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53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527730.07元及利息43482.23元;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坐落于阜阳市颍州区焦岗湖路8号啤酒小镇越江台小区G10#住宅楼301室)行使抵押权,并就抵押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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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莹、阜阳奥山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李莹莹、阜阳奥山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53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819653.45元及利息23361.54元;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提供的房产(坐落于阜阳市颍州区八里台路99号奥山铂悦府5#住宅楼901室)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方式获得的价款在前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00元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4.判令被告阜阳奥世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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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敬、吴桂芝: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李良敬、吴桂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66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145778.04元及利息2581.27元;2.对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北京中路556号泉水湾花园10#商住楼813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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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凯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66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969832.1元及利息16117.67元;2.对阜阳市颍州区保丰路99号华润阜阳中心旭府10#住宅楼902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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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李艳: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李欣、李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66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625917.85元及利息9108.89元;2.对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淮河路366号天瑞名城B09#住宅楼602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柏同: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陈柏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68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454290.55元及利息62426.94元;2、对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御景城9#205号房屋拍卖、变卖、折价等处置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程彦、阜阳开发区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程彦、阜阳开发区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683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443077.24元及利息64503.94元;2判令被告三十日内为原告办理颍州区纬三路899号阜阳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11#住宅楼3303室房屋的正式抵押登记;3.位于颍州区纬三路899号阜阳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11#住宅楼3303室房屋拍卖、变卖、折价等处置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阜阳开发区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蕊:
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韩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271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383703.31元及利息8666.85元;2.对阜阳市颍泉区吉鑫苑商住小区4号楼4301室房屋主张担保权利;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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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玄:
本院受理原告张家乐与被告张玉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012号,原告张家乐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7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17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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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兴华: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飞天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75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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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洋:
本院受理原告王峰、程金红与被告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8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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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贤、刘倩芸:
本院受理原告任可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08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朝刚: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致胜加油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3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朝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颍州区致胜加油站货款8638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20年8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5.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阜阳市颍州区致胜加油站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逸博膳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永成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06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键豪:
本院受理原告朱宇与被告张键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键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宇借款本金12920元及违约金1935元,合计1485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1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张键豪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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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彬彬:
本院受理原告徐静、徐子蔷与被告谢彬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谢彬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徐静、徐子蔷货款133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330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静、徐子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6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谢彬彬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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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
本院受理原告孙宜甲与被告李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4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孙宜甲货款8047元及利息(利息以8047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17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宜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李昊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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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响:
本院受理原告汤步文与被告李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汤步文借款本金3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1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汤步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5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李响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石慧:
本院受理原告戚娟娟与被告石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7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石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戚娟娟货款418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3年2月9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石慧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根: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偿款8673.93元及利息(以8673.93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8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代偿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李根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卜延豹: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丁杰生猪肉销售部与被告卜延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卜延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颍州区丁杰生猪肉销售部货款8030元及利息(利息以8030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阜阳市颍州区丁杰生猪肉销售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卜延豹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晓军:
本院受理原告赵海东与被告赵晓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7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赵晓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赵海东支付货款7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赵晓军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崔动林:
本院受理原告许素英与被告崔动林、第三人安徽善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崔动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许素英劳务费11150元及利息(以1115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4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劳务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许素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崔动林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国孟军:
本院受理原告孙小李与被告国孟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2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国孟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孙小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11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小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国孟军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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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躬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豫皖、刘嘉嘉:
本院受理原告杜建芳诉被告安徽躬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豫皖、刘嘉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6204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安徽躬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豫皖刘嘉嘉连带向原告杜建芳返还人民币5万元;2、判令被告自2024年6月6日开始至实际支付日为止按照LPR支付原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侯建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彬彬诉被告侯建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47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魁虎:
本院受理宋明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706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东:
本院受理王德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80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东、王祥祥:
本院受理刘雪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580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许俊伟、阮怀艺:
本院受理的张金根与许俊伟、阮怀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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