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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10-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亳州市华申锐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2894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08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十九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来坤、王庆:

本院受理原告张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2351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二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五马法庭(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薛阁街道办事处院内人民法庭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福建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原告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708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芒洋百货店: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霖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芒洋百货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15146号,因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芒洋百货店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8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储凯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阳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关丽:

本院受理原告刘玲与被告关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172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刘玲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二春:

本院对原告颍州区张金良水果经营部与被告刘二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6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286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冬冬:

本院对原告陈姗姗与被告陈冬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145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