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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12-12      新闻来源:正义网

高程岩:

本院受理原告李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3日09时4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岭、李学敏:

本院受理原告吴春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5718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1月28日09时20分在亳州市十九里镇十九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孙琳琳:

本院受理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25667号,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1月28日09时25分在亳州市十九里镇十九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赵玉喜:

本院受理原告亳州市双力架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667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蔡子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旺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蔡子亮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1215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谢明翰(公民身份证号码:4403062014****0574)、谢奉先(公民身份证号码:4221271942****2019)、谢雨芯(公民身份证号码:4419002002****0745)、安徽雷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XLBD96):

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原告张二虎与被告谢明翰等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张二虎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安徽雷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张二虎办理将原告张二虎持有的被告一公司20%的股权变更至被告吴玲、谢雨彤、谢明翰、谢雨芯、谢奉先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2、判令被告一安徽雷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张二虎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登记事项;3、判令由各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1月26日14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醉中仙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0HY2031):

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原告邓飞与被告合肥醉中仙餐饮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邓飞请求判令:1.请求确认原告自2024年9月29日起不再担任合肥醉中仙餐饮有限公司庐阳分公司负责人;2.判令被告立即办理涤除原告作为合肥醉中仙餐饮有限公司庐阳分公司负责人的登记事项;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2月2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范华强、安徽翌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银与范华强、安徽翌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韩满义:

本院受理原告魏泽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134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周响玲:

本院受理原告刘伯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140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辽宁豪岭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平县松宇丝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辽宁豪岭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安平县滂湃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陈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1125民初第318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应诉须知、廉政监督卡及审判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福建名盾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平县特兰金属丝网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名盾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1125民初第228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应诉须知、廉政监督卡及审判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9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严建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敬锋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22民初3888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马玉涛:

本院受理薛中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田至利:

本院受理李传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罗俊红:

本院受理倪福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57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30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谢峰:

本院受理王重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54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须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2月2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家院:

本院受理原告王驹与被告黄家院抚养费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56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6年1月30日9时在本院刑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瓮安县倍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白云区朱军汽车服务经营部、柯贤波:

本院受理原告冯敏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41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6年1月30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郑南健:

本院受理原告覃丽诉被告郑南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瓮安思新创未研学实践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国宏研学实践有限公司、贵州省国宏永和营地研学实践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代炳游与被告瓮安思新创未研学实践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国宏研学实践有限公司、贵州省国宏永和营地研学实践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家梅:

本院受理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罗英: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诉罗英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4660号民事判决书及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平天湖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胡章青: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李园: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江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江支行不服本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及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朱化龙、杨秀丽:

本院受理原告康传海与被告朱化龙、杨秀丽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602民初12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朱化龙、杨秀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拖欠原告康传海的借款420000元;二、驳回原告康传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00元,保全费2620元,均由被告朱化龙、杨秀丽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谭忠灵:

本院对原告孙丙涛与被告谭忠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643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谭忠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丙涛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谭忠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伟杰:

本院对原告赵朋玲与被告王伟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38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王伟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赵朋玲赔偿各项损失15160.95元,案件受理费257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王伟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吕本春:

本院对原告张雪与被告吕本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509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吕本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雪货款33522.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75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吕本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信兵:

本院受理原告郭新波诉被告吴信兵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64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给付原告款本金6490元及其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们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14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一期南湖历史文化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及《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一期南湖历史文化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2.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杜佳乐、杜佳宝:

本院受理原告肖键诉被告你们、周强、曹超芬、周锐坤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号:(2025)皖1202民初2165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追加被告杜家乐、周强、曹超芬、周锐坤、杜佳宝为(2025)皖1202执498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判令被告杜家乐、周强、曹超芬、周锐坤、杜佳宝在未出资范围内对(2024)皖1202民初115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183769元及利息(以183769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扣除已执行款项34668.47元)、律师费1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佩佩(身份证号:3406031984****0627)、秦文东(身份证号3421231984****0758):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李佩佩、秦文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5)皖0103执4583号,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李佩佩名下位于合肥市可苑新村2幢407室【权证号:庐045909】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强制执行申请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表、传票、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何德球、程玉梅、葛星、史梁、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梅勇: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04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安天玑(北京)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徐州市金运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牛头山铸业有限公司、徐州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连胜、张文与第三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中安天玑(北京)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25)皖0103民初923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并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3民初923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解光伍: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本新诉被告解光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23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振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帮强:

本院受理原告徐敏与被告安徽省振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帮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11民初20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夏士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浙企三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夏士涛不良资产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爱琴海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滨湖分店、安徽爱琴海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语哲与被告安徽爱琴海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滨湖分店、安徽爱琴海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11民初24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殷仁奇: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24406号,原告周广、武美荣诉被告殷仁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义虎、安徽润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27096号,原告安徽铠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义虎、安徽润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俊: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5740号,原告邓翠兰诉被告朱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毛尚东: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5495号,原告安徽省衡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毛尚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玉峰:

原告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6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玉亮:

原告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玉亮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6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钟红翠:

原告刘仁霞诉被告钟红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81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张冰清:

本院受理原告李梦梦与被告张冰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429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5292元及利息(自2025年7月31日起以5292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息止);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李丹丹: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与何金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皖1503民初1310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请如下:1、判令解除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丹丹、何金良于2021年6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2、判令被告李丹丹、何金良立即向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的租赁费560820元;3、判令被告李丹丹、何金良立即迁出承租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市解放南路“浙东玲珑苑”一层商业用房(面积2889.55平方米)并腾空房屋;4、判令被告李丹丹、何金良向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25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照每平方米20元/每月、面积为2889.55平方米计算);5、判令被告李丹丹、何金良向原告安徽浙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25年9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滞纳金;6、本案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6年2月2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裁判。联系电话:0564-3212031。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徐江林: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符号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江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503民初8777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徐江林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张承鑫:

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诉被告张承鑫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503民初840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430元,由被告张承鑫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周超:

本院受理王孝玲与周超、严培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962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杨一奎: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传才诉被告杨一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2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佑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郁雅婷、秦卫军与被告安徽佑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安徽佑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启明: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硅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启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胡启明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7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青松: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与被告孙青松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孙青松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9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默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易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默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合肥默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璞悦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蕊与被告合肥璞悦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合肥璞悦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508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巧儿:

本院受理原告王勇与被告周巧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周巧儿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树娟: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李树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婷婷: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孙婷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马贵升: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马贵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国闩: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黄国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建丰: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刘建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修亮、袁忠琴: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胡修亮、袁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本忠: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何本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7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姚成明: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信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龙昇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姚成明、程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41082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罗杰:

本院审理原告张勇与被告罗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8871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邓州中农批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合肥市企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邓州中农批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44339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屠传有:

本院审理原告合肥市恒辰家具有限公司一分店与被告东阳市安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屠传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25011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睿合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李旭日、仇保娣: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省安房服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睿合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李旭日、仇保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43776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雷天雄、赵明、肖国华、徐金辉、杨富昆、庞和坤: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雷天雄、赵明、肖国华、徐金辉、杨富昆、庞和坤、深圳市深厚昌实业有限公司、李广、冯锐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六案,已作出(2025)皖0103民初8023号、(2025)皖0103民初8024号、(2025)皖0103民初8027号、(2025)皖0103民初8029号、(2025)皖0103民初8038号、(2025)皖0103民初804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深圳市深厚昌实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凰金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包义根与被告安徽凰金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79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在三十日内来我院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寅熠(公民身份证号码:3502211979****5530)、杨新翠(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251978****4622)、江苏润澳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1PBPEY79):

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原告安徽银钻不锈钢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寅熠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安徽银钻不锈钢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一、被告一陈寅熠在未缴纳出资700万元范围内、被告二杨新翠在未缴纳出资368万元范围内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23)皖0103民初445号判决书确定的“被告江苏润澳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银钻不锈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84310元及违约金32931元,合计217241元。”及该债务至今未履行产生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就江苏润澳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两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王祥如(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111954****503X)、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1179T):

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原告安徽新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祥如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安徽新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王祥如在未出资范围内对(2022)皖0111民初1460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第三人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债务(借款本金200万元、律师费2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8220元以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承担清偿责任;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1月27日14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后学飞(公民身份证号码:3426231979****7752)、安徽盘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U79H09J):

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原告合肥新发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后学飞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合肥新发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配合变更登记第三人(安徽盘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1月28日14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吕本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与吕本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153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全峰、合肥市艺事达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孙家宏与赵全峰、合肥市艺事达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林鹏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重阳与林鹏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49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敏:

本院受理原告李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930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合肥利港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明监理费35000元;二、驳回原告李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合肥利港娱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卞恩宽、卞秀英、卞玉芹、卞恩洪: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乃秀与卞恩宽、卞秀英、卞玉芹、卞恩洪赡养费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923民初263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卞恩宽、卞玉芹、卞恩洪自2025年9月起,每月负担原告陈乃秀护理费各750元,限于每月的20日前履行完毕,被告卞秀英每年照顾和护理原告陈乃秀6个月,不再另外负担每月赡养费和护理费;二、自2025年9月起,原告陈乃秀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由被告卞恩宽、卞玉芹各负担四分之一,由被告卞恩洪负担二分之一,凭正式医疗票据结算;三、驳回原告陈乃秀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钟原、张成英、于雷雷:

本院受理原告卫修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101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钟原、张成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卫修文偿还借款本金7500元、利息7205元及后续利息(后续利息自2025年7月10日后以借款本金75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于雷雷对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于雷雷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钟原、张成英追偿;三、驳回原告卫修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5元,由被告钟原、张成英、于雷雷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申金瑞与被告亳州市飞扬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仵广福、刘兴旺、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82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亳州市飞扬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刘兴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申金瑞62965.72元【申金瑞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华威支行账号:4367420011300438767】;二、被告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申金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2元,由原告申金瑞负担90元,被告广福负担462元保全费720元,由被告刘兴旺、亳州市飞扬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公告费200元,由被告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徐方方:

本院受理的安徽精准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徐方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2月2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沈峰:

本院受理原告赵征华与沈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66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烈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与杨烈武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168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旭: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合鑫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8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晨、黄保安、陈加兴: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3824号原告卜海丽与被告陈晨、黄保安、陈加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