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分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丁立君:
本院受理李显宏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45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日9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谢军:
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48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日9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张开、商凤英、微山县亚丽绣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裕勤诉被告商凤英、张凤银、张开、张延花、微山县亚丽绣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微山湖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丁东辉:
本院受理曾凡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截至2025年11月7日。本案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在太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