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培科与被告李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肖成梅: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成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1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尤传旺:
本院受理原告张连敏与被告尤传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34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连夫:
本院受理原告杨启忠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1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小明:
本院受理原告吕建萍诉被告丁雪凌及第三人吴小明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4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丁雪凌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对原告阜阳天运桥架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纯雷、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后被告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8978号被告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沈俊启: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飞达门窗加工厂与被告沈俊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987号,原告阜阳市飞达门窗加工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950元及逾期支付利息829.6元(利息以3950元为基数,暂计算至2026年3月17日,实际以LPR上浮50%计算标准计算逾期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及可能产生的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曹雪晨: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光与被告曹雪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211号,原告张亚光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1日起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借款实质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佳音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崔明朋与被告阜阳市佳音物流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284号,原告崔明朋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的租车押金3500元;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俊龙、丁丽豆:
本院受理原告杨明永与被告李俊龙、丁丽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590号,原告杨明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承揽费4600元及违约金1380元,合计598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军委:
本院对原告刘涛与被告王军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8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1998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卫国:
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华泰钢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卫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2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10148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昌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邓尚武:
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佳兴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昌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邓尚武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86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言铭数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卢伟与被告安徽言铭数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7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及水电费,本案的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桦辉: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2381号吴忠元与孙桦辉、徐州脑铂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6年7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李微、黄芬、李刚、杨真美、李希腊:
本院受理(2025)黔2701民初11846号原告曹忆卓颖诉李微、黄芬、李刚、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杨真美、李希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6年6月2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周军: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3093号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7月21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乔月华:
本院受理张桂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内0428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乔月华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桂清借款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周云福、段瑞莲:
本院受理刘庆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内0428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云福、段瑞莲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刘庆芝种子、化肥款22800元及截至2025年12月1日的利息24624元,合计47424元。并给付以228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支付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韩庆丰、段秀琴、李建华、韩庆树:
本院受理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内0428民初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韩庆丰、段秀琴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截至2025年11月3日的借款本金299490.51元,利息13983.82元,合计313474.33元,及自2025年11月4日起按实际未偿还的本金数额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给付至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李建华、韩庆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张朋、崔军、于成:
本院受理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内0428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朋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借款本金196112.6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给付至贷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崔军、于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杨梅:
本院受理彭泽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330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不准予原告彭泽银与被告杨梅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关现生:
本院受理原告吴兴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1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玉功:
本院受理张秀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正平:
本院受理原告周贤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财产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福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陈贤物:
本院受理原告尹淑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财产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福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刘利荣:
本院受理原告高实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财产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福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顾新国、顾俊:
本院受理成月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孟志平:
本院受理马玲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427民初966号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磁州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赵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沈利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小额诉讼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7日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
贵州云彬劳务有限公司、程从彬:
本院受理原告蔡德华与被告贵州云彬劳务有限公司、程从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小玻、何敏、周兴芝: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小玻、何敏、周兴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8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6年7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贵州鑫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忠成、王珊、瓮安名吉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贵州科莱新材料有限公司诉贵州鑫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忠成、王珊、瓮安名吉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18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8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贵州茂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罗春茂:
本院受理瓮安县宏功建材有限公司诉贵州茂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罗春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25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7月8日15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秦富斌:
本院受理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秦富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徐洋:
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洋、遵义华欣汽车货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6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猴场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兰永刚: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6768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袁德群:
本院受理原告周俊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25民初7148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陈坤涛: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047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
我院于2026年4月9日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原告秦体英、郭长义、郭长婷、郭长彬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马志良、黄梅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将原文更正如下:“并定于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潜川监狱第五监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更正为“并定于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铜陵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安徽鸿钧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审理原告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鸿钧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思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合产业园支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2378号,因需要向被告安徽鸿钧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祖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孙美兰与被告张祖平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369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法院益林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朱为玉:
本院已受理原告夏宝海与被告朱为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347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法院益林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王金柱:
本院受理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阳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7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俞红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贵池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6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6年6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省蚌埠市兰凌御府A16号楼1单元26层3号,房产证号:【皖(2021)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65113号】,建筑面积:124.4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31层,所在楼层:26层。 整体拍卖,网络询价均价: 847273元,起拍价: 5931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2-3713507。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55231181。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拾光台球俱乐部:
本院受理原告姜浩与被告蚌埠市蚌山区拾光台球俱乐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3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单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单小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张俊大、王朝星、郑帅、张芮棚、张寅、宫志、金俊友、程剑英、戴泼、吴宏勇、刘闯、余佳琪、孙维芳、许梦奇、李影、熊申斌、朋王胜、唐娟、陈东、吴泽民、刘兰章、施敏锐、王金飞、朱庆群、丁颖、吴斌、朱家书、费翔、汤华、钟祺鹏、顾静、许寓云、王芳、王梓岚、殷珂、刘静云、查道波、黄文举、唐辉、石领、朱坤、高超、韩文骏、王伟、薛亮亮、荣志超、周进城、王伟天、王涌成、郑攀攀、王礼明、马辰辰、靳峰、冯亮、占阳、陆玉玲、周其军、刘华强、刘俊、姚丽、朱丽、秦云、王军成、王旭东、陈宏、李祥原、汪亮亮、严秋霞、刘敏、薛金妹、张欢、谢忠实、周玉柱、李伟、张波、傅世玉、王亮亮、马广云、张毅、尹强、蔡凌峰、杨天奕、王朝芳、曹邦富、周鹏、张先飞、杨绍: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1986号、1486号、2004号、1987号、2046号、2042号、1784号、2029号、2030号、1764号、2013号、2039号、1399号、1505号、1556号、2038号、2009号、1990号、1526号、2023号、1992号、2000号、2032号、1405号、2012号、2027号、2041号、1743号、1791号、1988号、2052号、1567号、1996号、1998号、1984号、2005号、1463号、2044号、2019号、1523号、1774号、1790号、1455号、1572号、1746号、1481号、1991号、1392号、1559号、1550号、1510号、1408号、1560号、2047号、2025号、1999号、2036号、1994号、1542号、2028号、1771号、2037号、2051号、1476号、1548号、1569号、1789号、2006号、1769号、2043号、1531号、1410号、1786号、1985号、1552号、1496号、1767号、2050号、2049号、1744号、1748号、2003号、2045号、2034号、1564号、200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沈力:
本院受理原告何长禄与被告杨曾曾、沈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杨曾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2748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皖0191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何长禄对上诉人杨曾曾的全部诉讼请求;3、改判原审被告沈力向被上诉人何长禄支付欠付租金,物业费合计35586元;4、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何长禄,原审被告沈力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高新区全妖烤鱼店、张运超:
原告合肥通胜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高新区全妖烤鱼店、张运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21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市高新区全妖烤鱼店、张运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通胜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58元及利息(以445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4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通胜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全彩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敏诉被告全彩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8日10时4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维义、骆雪松:
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被告朱维义、骆雪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2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许丹峰:
本院受理原告冯圣男诉被告许丹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沈光品、安徽驿邦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维威与被告沈光品、安徽驿邦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30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丁兴忠、丁兴妹、丁玲妹、丁晓妹、丁兴旺:
本院受理原告丁兴尔与被告丁兴忠、丁兴妹、丁玲妹、丁晓妹、丁兴旺继承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9326号,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丁兴尔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900元,由原告丁兴尔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海洋: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王海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4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被告徐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志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安康诉被告王志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91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鲍云: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华尔旺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鲍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187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贝: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硕诉被告赵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89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大眼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大连草本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大眼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187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灿皇木门经营部诉被告王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92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泽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牛腾诉被告李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96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昕: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浩诉被告李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96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盛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晨光: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中邦建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盛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晨光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215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向秀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志伟诉被告向秀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376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在本院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余有金、袁健冉、周军、安徽浦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合肥市苏宸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有金、袁健冉、周军、江为民及第三人安徽浦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5)皖0111民初26975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江为民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等材料,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万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瑞迅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万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3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苏丽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张小亮:
本院受理原告叶金水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杨家玲:
本院受理原告胡浩诉被告杨龙、杨家玲民间借贷纠纷【(2025)皖0181民初12724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81民初12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5)皖0181民初127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鲁丹丹: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鲁丹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鲁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46.59元、利息493.87元,合计10540.46元;二、被告鲁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息(以本金10540.46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6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被告鲁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全费120元;四、驳回原告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耿宇(公民身份号码3401212002****7336):
本院受理原告莫学海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02民初844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租金11000元及违约金4050元;二、确认合同于2025年7月16日解除;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的租金(按月租金1350/月计算);四、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交付时结余的水电费1157元;五、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维护权益支出的法律服务费6565元;六、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福顺3408231977****4918、安徽旺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吴福顺、安徽旺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03民初9908号,由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审理。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和补充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元亨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同金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元亨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35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蔡文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喜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蔡文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1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向志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徽家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告向志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1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发好: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趣尔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发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5)皖0111民初31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肖双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小雷诉被告肖双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5)皖0111民初39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早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乐川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早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6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阳:
本院受理的重庆星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杨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2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7月07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金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同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金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3日9时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广速谊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凡良宇与被告合肥广速谊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4390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一、合肥广速谊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凡良宇租金32200元;二、驳回凡良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元,由合肥广速谊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代秀琴:
本院受理原告朱业坤与被告代秀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代秀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朱业坤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本清时止,已支付的利息5100元从应支付的利息中扣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0元,由代秀琴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小巨蛋家居装饰(宁波)有限公司、戴义波: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新奥翔体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巨蛋家居装饰(宁波)有限公司、戴义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43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工程款468144元及违约金暂计290472.45元(以468144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LPR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1月13日),以上共暂计758616.45元;2.判令被告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常富仓: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与被告常富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一、被告常富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截至2025年7月16日利息5553.16元,合计105553.16元,后续利息以实际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7月17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本清息止。(开户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裕龙支行账号:1314020529300049161);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7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870元,由被告常富仓负担。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中的公共支付平台(htps://ww.ahzwfw.gov.cn)-“法院诉讼费”栏目,按如下所列缴款识别码预交诉讼费用。缴费后请登录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i.ahzwfw.gov.cn:8888/),输入缴款识别码查询或下载电子票据特此通知。缴款识别码:34150026090830233737。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李洋: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西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摘要:一、被告李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西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821.9元;二、被告李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西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利息,以实际欠付借款本金12821.9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日起按年利率11%计算至本清息止。(开户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裕龙支行账号:1314020529300049161);三、驳回原告重庆市西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0元,公告费200元,合计540元,由被告李洋负担。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中的公共支付平台(https://www.ahzwfw.gov.cn)-“法院诉讼费”栏目,按如下所列缴款识别码预交诉讼费用。缴费后请登录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p://czpj.ahzwf.gov.cn:8888/),输入缴款识别码查询或下载电子票据特此通知。缴款识别码:34150026090829803916〕。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瑞林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503民初550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陈荣林:
本院受理原告袁鸿志与被告陈荣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18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闻阳:
本院受理原告鲍远明诉被告闻阳债务加入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1503民初443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凌志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吕柚电子商务工作室与被告凌志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61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潘嘉懿: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金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潘嘉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62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夏星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万众智联信息科技工作室与被告夏星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16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悦昊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16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陶俊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倪爽与被告陶俊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67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艾文静: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胜利与被告艾文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29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郝春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优尚美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郝春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16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化慧婷、牛东奇:
本院受理的原告穆世舟与被告化慧婷、牛东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59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宋永刚:
本院受理原告童永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6)皖0181民初1333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家芝: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天力元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26)皖0181民初3000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本高:
本院受理原告孙凤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181民初340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陈健:
本院受理的张步志与陈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75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肃宁县锦奥针织厂: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八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永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肃宁县锦奥针织厂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4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永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肃宁县锦奥针织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广州八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玩具兔系列2》《手编熊30A》《龙须兔》《手编熊之流浪太空》《格子兔66》《格子兔75A》《彩色龙须兔》美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的行为;二、被告合肥永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肃宁县锦奥针织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广州八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八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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