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才:
本院受理原告蔡开国诉被告张振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38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培明:
本院受理原告刘强诉被告孙培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660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盈泰意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被告阜阳盈泰意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726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宋中飞: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华昌广告部诉被告宋中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19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敏:
本院对原告韩金成与被告丁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1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945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青:
本院对原告李志芳与被告张青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5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8301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节钢:
本院对原告张明俊与被告吴节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012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吴节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明俊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均由被告吴节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卢彬建:
本院受理刘军委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96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款项9900元;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吕伟、王慧:
本院受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76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52402.94元及利息2361.4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6月26日,此后继续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所有的位于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阜王路666号易景国际花园S7#商住楼403室的房屋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聂玉:
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57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3421.73元及利息、复利、罚息11669.19元(利息、复利、罚息暂计算至2026年3月10日,此后继续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所有的位于颍州区颍七路290号绿地紫峰公馆9#住宅楼502室的房屋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宁奔奔:
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57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2277.61元及利息、复利、罚息15693.68元(利息、复利、罚息暂计算至2026年3月10日,此后继续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所有的位于颍泉区涡阳北路776号文华上郡9#住宅楼1301室的房屋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洪涛、洪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李林与被告洪涛、洪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75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洪涛偿还借款本金320000元及利息(以3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22日起按照月息1.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二、判令被告洪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林、丁怀争:
本院受理原告韩文文与被告王林、丁怀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4153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敏: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朱洪东蔬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23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颍州区朱洪东蔬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9763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4元,公告费(凭票据结算)由被告周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继兴: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中建集装箱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8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燕、常飞:
本院受理原告肥东傅家子弟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燕、常飞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1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捷:
本院受理原告刘丹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0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70000元及从起诉之日起按LPR计息至实际偿还完毕时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超:
本院受理原告段永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杨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段永平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段永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312元,由被告杨超负担13800元,由段永平负担2512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杨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亚楠:
本院受理原告刘克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亚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克龙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31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250元、保全费6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张亚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翠兰、姚智、姚煜、姚毅、宁晴:
本院受理原告胡小龙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姚智、孙翠兰、宁晴、姚毅、姚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姚杰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胡小龙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26日起按照月利率1.2%计算至款清止),如继承人或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直接以被继承人的遗产或放弃部分的遗产及继承部分的遗产为限清偿债务;二、原告胡小龙在设定抵押权范围内对位于开发区京九办事处沙河路556号富安森活印象B13#住宅楼1108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姚智、孙翠兰、宁晴、姚毅、姚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姚杰遗产范围内支付原告胡小龙律师费4000元;四、驳回原告胡小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64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姚智、孙翠兰、宁晴、姚毅、姚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亚铃:
我院受理原告许晓林与被告王亚铃、路振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34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喻先良:
本院受理的原告鲍功辉与被告喻先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8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增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飞鸿与被告徐增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8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纬鹏电缆有限公司、程秋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诉被告安徽纬鹏电缆有限公司、程秋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恒仁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永中与被告安徽恒仁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2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礼仓、王爱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家富诉被告张礼仓、王爱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7日15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清臣、程茗慧、吴骏骥: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淑敏与被告胡清臣、程茗慧、吴骏骥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235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2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霍龙、杨存同、杨桢:
本院受理的原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霍龙、杨存同、杨桢、第三人贵州太和酱酒酒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一、请求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作为(2025)皖0103执492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2025)皖0103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计933828.82元;二、请求判令被告一作为(2025)皖0103执492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2025)皖0103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庞士山:
本院受理的杜艾保与庞士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80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09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薛杰、赵秋娥:
本院受理的梁永刚与薛杰、赵秋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9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黄永祺:
本院受理的陈鑫与黄永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15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金玉杰、安徽佰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潘忠玲与金玉杰、安徽佰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4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16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林山、李林海:
本院受理的周宏法与李林山、李林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6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16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疏义朋:
本院受理的合肥瑶海区张成办公家具厂与疏义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80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0日09时2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湖北灵盛科技有限公司、王彬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骄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北灵盛科技有限公司、王彬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210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一点通达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召与被告合肥一点通达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1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全军、陈钱兵:
本院受理的张远松与陈全军、陈钱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2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0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梁宇同:
本院受理的张建辉与梁宇同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2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6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松勇新能源有限公司、周志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宪举与被告合肥市松勇新能源有限公司、周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81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熊新文:
本院受理原告肖树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984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福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王月:
本院受理榆树市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182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潘金柱:
本院受理王书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景应军:
本院受理李先梅诉景应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5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永乾:
本院受理林培英诉张永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6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6日15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尚广宽:
本院受理瓮安致臻置业有限公司诉尚广宽、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6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潘虹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被告潘虹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3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4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吴俊宏:
本院受理原告班富雄诉被告吴俊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7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4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杨昌顺、陈长先、杨胜富:
本院受理原告黄家美与被告杨昌顺、陈长先、杨胜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289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6年8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刘茂: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安获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茂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5日10时在本院玉山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福宝、曹颖: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068号原告都匀市汉维粮油副食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8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石昆尧: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4085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8月20日9时在综治中心调解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张攀:
本院受理原告王维与被告优路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攀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15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优路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维支付运输费用246514.6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246514.64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8日开始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优路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维支付财产保全费1500元;三、驳回原告王维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雨轩:
本院受理原告闫安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94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聂子雨:
本院受理原告闫安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944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成都翼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天晨与你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366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千立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迈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千立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邓玉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5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宏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仁伍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宏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林忠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750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合肥市宏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仁伍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挖掘机租赁费用125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2525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1月29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仁伍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8元,由原告合肥仁伍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负担267元、被告合肥市宏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3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合肥市宏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商金文:
本院受理合肥美之松商贸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林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金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6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合肥市林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金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美之松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9600元及利息[自2022年10月21日起,以229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商金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美之松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5400元及利息[自2022年10月21日,以1554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合肥美之松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240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被告商金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则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黄家兵、合肥华业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德平与被告黄家兵、合肥华业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3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应培:
本院受理原告周春芝诉被告彭腊英、王应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05月19日作出(2025)皖0111民初13118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周春芝、彭腊英在上诉期限内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姚圣海、高之华、姚高、高之琴、童俊英、姚波、姚敦辉、代前聪、姚东升、李巧云、姚新宇、姚柱、代光文、姚涛、姚苹: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梅与被告姚圣海、高之华、姚高、高之琴、童俊英、姚波、姚敦辉、代前聪、姚东升、李巧云、姚新宇、姚柱、代光文、姚涛、姚苹分家析产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6日上午08时40分在本院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国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洋洋与被告黄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4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戈李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影与被告戈李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1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春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惠飞与被告陈春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6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蔡传勇:
本院受理的任成巨与蔡传勇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8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0时5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文爽: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联丰超市诉被告马文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5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袁少清: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杰诉被告袁少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704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明德: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燕与被告何明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0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糖秋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玲妹与被告合肥糖秋商贸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1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何心海: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满全与被告何心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66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小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余金全与被告胡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0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艳、孙健: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安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艳、孙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78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宋美玲、合肥固逸文化有限公司、张立芳、合肥市瑶海区梅玲瑜伽馆:
本院受理的叶媛媛与宋美玲、合肥固逸文化有限公司、张立芳、合肥市瑶海区梅玲瑜伽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6时2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伍周娜:
本院受理原告杜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60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庄铁球:
本院受理原告冯现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66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时顺超:
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63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王旭:
本院受理原告梁大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55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中农未来科技(河南)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元林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中青亳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内容: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6)皖1602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中青亳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被上诉人孙元林工资174372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何振: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袁友、韩彬:
本院受理原告滁州今朝酒业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宋祥义、曹平洋:
本院受理原告查俊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3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张锐: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市直属园区睿博建材经营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6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冯淑勤、黄纤姿、黄彬:
本院受理原告汤岩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84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何付超:
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93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刘庆银:
本院受理原告王峰与被告刘庆银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5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合肥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智想大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2081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吴金琴:
原告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吴金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21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原告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合肥市张韦架业有限公司:
原告宏焱丰服务部与被告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合肥市张韦架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宏焱丰钢管租赁服务部支付264812.8元;二、驳回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宏焱丰钢管租赁服务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业祥,徐守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肖艳,赵广英,肖摄,肖芳诉被告许业祥,徐守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181民初4570号】,因你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40分(节假日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林正豪:
本院受理的原告官婷与被告林正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58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高栋梁、安徽旺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丙凤与被告高栋梁、安徽旺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4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陆加年、吴映欣、第三人:池州世纪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安徽省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号:(2026)皖1702民初13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龙智鸿、芜湖市深矽半导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安徽丰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38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杏花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贾学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诉被告安徽道圆运输有限公司、贾学红、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7022号,因被告贾学红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芜湖名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周鹏朋: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浩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芜湖名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周鹏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5856号,因被告芜湖名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周鹏朋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方改生诉被告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2416号,因被告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北京中南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小宝、陈海情、安徽景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一兴幕墙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小宝、陈海情、第三人安徽景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4629号,因被告陈小宝、陈海情、第三人安徽景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荣设备租赁服务部诉被告安徽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3734号,因被告安徽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潇:
本院受理原告沈华翠诉被告李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7017号,因被告李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明梁:
本院受理原告胡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511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05日08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杜艮: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广与被告杜艮、王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5)皖0111民初2433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海军在法定期间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笪良安: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文台与被告笪良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44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孔令球: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家平与被告孔令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31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34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爱与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钊儒与被告安徽爱与购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23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秦桃: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庆玉与被告秦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36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闻念与被告刘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55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卫磊、黄浩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东伟与被告卫磊、黄浩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93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肖情、杨绘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尹维婷与被告肖情、杨绘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29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常德和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宋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金扬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德和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宋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17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智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肥东县桥柜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智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67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0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漪之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简学涛诉被告合肥漪之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933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蔡静辉、李敏、合肥耀辉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速冲卫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蔡静辉、李敏、第三人合肥耀辉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469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4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海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洪峰诉被告张海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501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0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施保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莉诉被告施保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345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2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晨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献辉诉被告李晨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594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4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果子数码产品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潘仪诉被告合肥市包河区果子数码产品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16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1时0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瑞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宗升准诉被告王瑞东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19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2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金小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家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开年诉被告安徽金小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家兵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141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4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解光侠:
本院受理的原告沈四军诉被告解光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076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伟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657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晓艳: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全欣全睿蔬果店诉被告刘晓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7177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40分(即2026年7月30日)在滨湖人民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侯超、安徽游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达俊与被告侯超、安徽游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5798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晓珍: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晓珍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1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任友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莉莉与被告任友文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龚保义与被告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郭修春:
本院受理的杜世昌与郭修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1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安徽生鲜达人食材配送有限公司与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4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许明朝:
本院受理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明朝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15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在涉案网店多处标注“雷士照明”相关标识的行为;二、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标注“雷仕”相关字样的涉案产品行为;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整;四、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代传付:
本院受理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代传付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15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在涉案网店标注“雷仕”“雷仕照明”“雷仕灯具”“雷仕正品”相关标识的行为;二、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标注“雷士照明”相关字样的涉案产品行为;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整;四、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程昌宝、吴保峰:
本院受理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昌宝、吴保峰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1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判令两被告就本案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整;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殷安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与被告殷安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74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144994.79元、利息暂为14481.05元(利息按《经营快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暂计算至2026年3月21日),合计159475.84元,后期利息、罚息自2026年3月22日起按上述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代理费用1100元;三、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陈建、陈成:
本院受理经志景与陈建、陈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80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暂计人民币108.49元(以人民币6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1、2两项暂合计人民币60108.49元);3、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选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舒城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选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287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霍修明:
本院受理原告黄娟诉被告霍修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1503民初710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芝麻开锁服务部包河大道店、崔正先、合肥市包河区坊歌服装店、阚进军、合肥哈纽毗商贸有限公司、王年保:
本院受理(2026)皖0103民初10187、10204、10205号原告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三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1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袁国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硕诉被告袁国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重庆巴南支公司)、重庆优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快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案件受理费660元,由被告袁国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陈硕车辆损失11900元、停运损失16356元、评估费3500元;二、驳回原告陈硕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周昌丽、潘兵:
原告王广银与被告周昌丽、潘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潘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广银借款本金282574.72元并支付利息75697.8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30日,以其中96434.72元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0.32%计算至该笔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其中18614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6年1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至该笔本金清偿之日止),暂合计358272.59元;二、驳回原告王广银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33元,由原告王广银负担1459元,被告潘兵负担6674元;财产保全费2798元,由原告王广银负担487元,被告潘兵负担2311元;公告费200元(据实结算),由被告潘兵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潘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27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缪小兵:
本院受理原告周仁亮诉被告缪小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241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缪小兵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李正山:
本院受理原告偶冬梅与被告李正山、汪传华、汪家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23民初14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陆杨成: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3042号原告肥西县上派镇羽睿食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3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任丘市国强通讯器材厂:
本院受理(2026)冀0982行审31号申请执行人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你公司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6)冀0982行审31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任丘市国强通讯器材厂未依法履行的罚款19000元及加处罚款19000元,本院准予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谢常发:
本院受理原告佟杨杨、程奕哲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中心支公司、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亳州市途畅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亳州市宗恒物流有限公司、黄慧影、谢常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593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筛子市街谯城区综治中心交通事故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张凤勤:
本院受理原告孙浩启与被告张凤勤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02民初218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张凤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浩启5002.9元[孙浩启中国银行账号:6217566300061202101];二、驳回原告孙浩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孙浩启负担118元,被告张凤勤负担18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丁四明:
本院受理苗夫启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13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魏泽元: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9288号原告肖才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夏洪波(公民身份号码34262219890118****):
本院受理原告李香诉被告夏洪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35000元及利息8000元(其中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7日起按每月4000元的标准计算至2026年2月7日为8000元,此后继续以30万元为基数,按每月4000元标准计算至款清;另以35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暂总计343000元;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索要该笔借款产生的律师费用15000元;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简转普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陶其红(公民身份号码34012319681212****):
本院受理原告李卫华诉被告陶其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简转普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潘明(公民身份号码34242519621008****):
本院受理原告丁善生诉被告潘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2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62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6月6日起暂算至2025年11月25日,按月利率1.5%计算,暂计141236元,后续按此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本息合计203236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简转普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苏慧: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宇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4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玉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宇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玉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4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谢发为: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宇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发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2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解静、解琪瑞: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政喜与被告解静、解琪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0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清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宇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清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92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蔡国祥:
本院受理原告吕祥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51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羊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江苏安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聚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安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3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6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徽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安徽海纳江河商贸有限公司与合肥徽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46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07日16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袁伟、刘泽如、胡乃峰、张朋龙、黄存盛、樊久平、俞中升、赵章良、丁云生、汤传兵、查美先、谢勇、常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1478、1276、1281、1333、1287、1400、1296、1310、1305、1316、1325、1394、13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杨超超、王丰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1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杨明、韩宝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1241、1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孟凡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原震东:
本院受理原告朱丹丹与被告原震东离婚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5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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