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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6-06-24      新闻来源:正义网

陈从思:

本院受理侯晓峰与陈从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阜阳鸿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辉与被告王颖、赵辉、阜阳鸿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张静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223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盛俊、芜湖市湾沚区温爵嘉乐幼儿园:

本院受理合肥憨比特商贸有限公司与盛俊、芜湖市湾沚区温爵嘉乐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2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16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方美玲:

本院受理周梅与方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2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15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唐朝毅: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374号原告陈全龙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8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都匀市国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岑义林与都匀市国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6年8月14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庄宗权:

本院受理林建义与庄宗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602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孙春男:

本院受理原告余意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03民初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蒋长飞:

本院受理原告王义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03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吴金松、肖妮: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奇与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10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黄飞:

本院受理马新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297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杜红韦:

本院受理宋赵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黄良中:

本院受理陈干贺、余家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楼初红:

本院受理原告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与被告单小良、第三人安顺市鑫智成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德盛安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2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17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贾先云:

本院受理原告隗付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1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13日9时在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吴建红、刘小青:

本院受理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吴建红、刘小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代小刚、邓庆贤:

本院受理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代小刚、邓庆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白方磊:

本院受理原告海陵区简单付手机电子店(个体工商户)与被告白方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2553号之一(撤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博文: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网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博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高博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杭州网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手机买断价7301元及利息[以7301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加计50%,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杭州网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高博文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桂军: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叶冠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桂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3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夏登超、柳小华:

原告沈培永与被告夏登超、柳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19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夏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培永借款本金19461.97元,并支付利息5665.8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8月6日,之后以19461.97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继续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暂合计25127.8元;二、被告夏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培永借款本金69717.44元,并支付利息20296.3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8月6日,之后以69717.44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继续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暂合计90013.81元;三、被告夏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培永借款本金10675元,并支付利息2986.6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8月6日,之后以10675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继续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暂合计13661.66元;四、被告夏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沈培永支付律师费4500元;五、被告柳小华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夏登超所负债务以及在本判决第四项确认的律师费1000元的范围向原告沈培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六、驳回原告沈培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99元,由原告沈培永负担1133元,被告夏登超负担2513元,被告夏登超、柳小华共同负担453元;公告费200元(据实结算),由被告夏登超、柳小华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赞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安徽新常态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赞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神州通立电梯(合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8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刚:

本院受理原告彭丽花与被告赵刚、方蓓娟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赵刚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4151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程观金、程观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文榜、王小云与被告程观金、程观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41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军:

本院受理原告贵池区水运土菜馆诉你方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702民初6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俞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702民初5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丁亚非、六安市天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池州天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锐、郑叶飞、袁宏亮、黄涛、许文雅: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胡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平天湖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02民初5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车承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市家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阳汉昇新能源有限公司、黄春明:

本院受理安徽昊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24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安徽昊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慧:

本院受理任磊诉你与欧阳香芝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8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蚌埠盛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卜建忠与被告蚌埠盛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29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胡学忠:

本院受理周福根诉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39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杏花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阮月兵:

本院受理夏奎玉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66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安徽锐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瑞隆宏祥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南宇众房车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锐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瑞隆宏祥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925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圣: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今世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圣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294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发劲: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正方粮油经营部与被告陈发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3830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静: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绿色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付良霞诉被告张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4591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天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1日上午1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蒋吉东、李作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诉被告蒋吉东、李作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建刚、王玉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被告李建刚、王玉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4日09时5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文浩:

本院受理的合肥瑶海区联丰超市与马文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9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吕婧怡: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秦俊电子商务经营部与被告吕婧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项艳芝、何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谦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项艳芝、何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4日10时4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田金羽、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田金羽、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申请于2026年5月29日依法委托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田金羽名下登记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绿地迎宾城(三期)2号楼1单元12层4号【证号:皖(2020)蚌埠不动产权利证明书第0073487号】房产进行网络询价。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1、(2026)皖0303执恢2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价格为:512532元);3、(2026)皖0303执恢24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张玲、方从霞、安徽舒宇机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利辛县融典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涛、张玲、第三人方从霞、安徽舒宇机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张涛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一、撤销(2025)皖0103民初21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一项;改判张涛不必追加为(2021)皖0103民初11263号案被执行人,张涛不存在抽逃出资的责任,不必对舒宇机电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雄、陈鑫、张雪晴:

本院受理原告张玲与被告陈雄、陈鑫、张雪晴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张玲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1)误工费4000元(2)医疗费1034元(3)护理费1050元(4)营养费500元(5)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658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3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彭莉、蚌埠萝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被告彭莉、蚌埠萝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29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张林冶: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喜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租赁车辆(车架号LSGZJ5350MH062986);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的租金5690元,之后租金以94.83元/天为标准,自2025年8月16日直至归还车辆或支付车辆等值价款之日止;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9元,之后违约金自2025年8月16日起以欠付租金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4000元;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暂计):9719元。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金晶: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金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阮浩: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立权诉被告阮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08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寅吉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宇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1月12日解除。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租赁期间拖欠的水增容工程安装费176000元、电力增容报装费78000元。3、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罗艳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名松水产经营部诉被告罗艳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10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晓阳:

本院受理的原告曹翔诉被告赵晓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11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宗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右龙汽配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宗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21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金学: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吉道诉被告王金学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江西省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诸三英、诸云国、罗来军、江西易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胜: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皓晨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诸三英、诸云国、罗来军、江西易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关阳阳: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创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关阳阳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28日0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吕艳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68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林先胜、张秀云:

本院受理原告林先勤与被告林先胜、张秀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636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0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2日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成有,程惠如与被告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503民初7114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彭德传: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彭德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7032号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被告彭德传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贷款余额544143.59元以及截止2025年7月21日的拖欠利息14457.2元,合计588600.79元。后续利息及复利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清偿日止。二、判令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对拍卖、变卖被告彭德传用于本案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物(位于六安市解放南路永安农贸市场玲珑苑商住楼1#楼405室)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审理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鑫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晨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六安万创左邻右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722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288347.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88347.66元为本金,自2026年1月6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利率计算至款清止)。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保修款51087.31元。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反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依法判令反诉被告(六安鑫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反诉原告(安徽晨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反诉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金寨金月娱乐有限公司、安徽中环鎏金娱乐会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金寨金月娱乐有限公司、安徽中环鎏金娱乐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687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原告集体管理的所有作品;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应缴纳的权利使用费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78913元(即4.7元/包房×23包房×730天);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开支费用10793元(其中包括场所消费793元,律师费10000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张佩、张修东:

本院受理原告曾峰诉被告张佩、张修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1530元,由被告张修东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林琪、林勤勤:

本院受理原告林来华、甘钱琳诉被告林琪、林勤勤赡养费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林琪负担50元、被告林勤勤负担5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名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强选与被告安徽名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377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于俊:

原告胡守明与被告于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蚌埠鼎旺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杨克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被告蚌埠鼎旺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杨克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刘灵利:

本院受理原告张琳娜与被告于果瑞、于松涛、刘灵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于松涛、刘灵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琳娜支付赔偿金共计27568.13元;二、驳回原告张琳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8元,减半收取289元,由原告张琳娜负担33元,被告于松涛、刘灵利负担25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刘国勇:

原告张小伟与被告刘国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刘国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小伟借款本金244878元,并支付利息25220元(暂计算至2025年4月2日,之后的利息以244878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3.6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张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6738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方国芹:

本院受理原告鲍运超诉被告方国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6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涛:

本院受理原告王道恩诉被告杨涛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18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高旭:

本院受理原告余国超与被告高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3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杨: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岑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祥起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辛海侠: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信天辰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祥起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辛海侠、刘正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27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兴霖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欣佑吊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兴霖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48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汤乃余:

本院受理原告王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刘妹: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瑶海区翻箱捣柜童装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738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苏向东:

本院受理原告朱国胜与你退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6)冀098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苏向东:

本院受理原告杨振生与你退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6)冀0982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崔宇(3412231983****0018)、张婷婷(3412231983****0229):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崔宇、张婷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6)皖0103执1591号,在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崔宇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766号宝利丰广场6幢302室【产权证号:皖(2025)合肥市不动产权第5021101号】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强制执行申请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表、传票、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广翔物流有限公司、刘聚亮: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淮昇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广翔物流有限公司、刘聚亮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6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卓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三棵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卓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新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11民初26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振东、安徽中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协峰与被告吴振东、安徽中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8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邵满意,怀远县百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邵满意,怀远县百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皖0303民初9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朱夕好、蚌埠兴华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娟与被告朱夕好、蚌埠兴华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412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赵德义:

本院受理原告束从春诉你(2026)皖0123民初2451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3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安徽银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德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友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银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德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玉桦: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星航电子经营部诉被告李玉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9日15时4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泽洲: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星航电子经营部诉被告周泽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9日15时4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明:

本院受理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执行刘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刘明名下位于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1999号花香美地小区10幢3402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20086128号;面积:86.81㎡]的不动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的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022883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93785.09元;综上该房产评估参考价(网络询价均值)为1008334.05元。本院已裁定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执行裁定书(拍卖、查封)、告知估价结果通知书、拍卖预告书、执行申请书副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