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
本院受理的原告栗钰诉被告李柱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9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包先超、合肥方糖星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王娜、张家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晶雪诉被告包先超、合肥方糖星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王娜、张家明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立鑫: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朝平诉被告王立鑫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无锡天一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无锡天保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无锡天一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无锡天保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丁联亚、陈恩来:
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维东诉被告丁联亚、陈恩来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黄阳、张琴、李春和: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传霞水果商行诉被告李黄阳、张琴、李春和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家飚: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上林通讯器材经营部诉被告杨家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露: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万众智联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诉被告李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法务区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大玩家凯威娱乐有限公司、北京大玩家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舒戎:
本院受理原告梁波与你们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282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杨德华:
本院受理原告李传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146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8日09时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合肥皖图希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储珺: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兵与被告合肥皖图希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储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皖图希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小兵85230元以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8月31号开始,以8523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小兵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建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新松与被告许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9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明明:
本院受理原告储开平与被告王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郭滢、郭丰祥:
本院受理原告宋德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181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6)皖0181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宗永林:
本院受理王建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陈志红:
本院受理安徽金新农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文宝:
本院受理王小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182民初3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中安南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安瑞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汤勇:
本院受理原告王锦与被告陕西翼扬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中安南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安瑞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汤勇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被告陕西翼扬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作出(2026)陕0723民初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驳回其管辖权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
王达元: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徐海鹏: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晏会:
本院受理原告瓮安县佳禾电脑销售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金安奎、曾均兰:
本院受理原告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安奎、曾均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喻娟:
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坝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13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文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谢益平: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4413号原告李宗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1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罗海章: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983号原告徐映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1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罗启兰: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554号原告罗集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张尚坤、李娟:
本院受理原告时成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51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羊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江苏浩辰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鼎力家具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第三人钱宇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王紫琪、赵梅侠: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622民初7325号起诉书(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紫琪归还所欠贷款本金350000元、截至2025年01月14日的利息58115.72元,合计408115.72元,从2025年0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以贷款本金35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年利率10.50%继续计算;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梅侠对上述王紫琪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程序转换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李翠平、李连海、黄红影: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622民初8087号起诉书(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翠平、李连海归还所欠贷款本金139279.24元、截至2024年7月17日的利息17966.16元,合计157245.4元,从2024年7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以贷款本金139279.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975%继续计算利息;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红影对上述李翠平、李连海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程序转换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民事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葛丽、钱浩: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622民初7328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葛丽偿还所欠贷款本金197738.93元、截至2024年09月26日的利息95808.97元,合计293547.9元,从2024年09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以贷款本金197738.9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7025%继续计算利息;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钱浩对上述被告葛丽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程序转换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广州标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皓与被告广州标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24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刘念:
本院受理原告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6)皖0181民初5933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立民: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11809号原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陈贵保: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3188号原告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田世玉、夏承荣: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5190号原告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徐兆斌、杨海玲: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5194号原告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于旭东: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9764号,原告合肥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于旭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龙: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9765号,原告合肥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黄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洛阳市伊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康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3361号,原告骆娣英诉被告洛阳市伊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康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国亮:
本院受理原告李爱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1623民初5274号起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鹿立稳、王世艮: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宏祥诉被告鹿立稳、王世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星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心绎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宏宇诉被告合肥心绎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子龙:
本院对原告李春光与被告陈子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5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760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贾德忠:
本院对原告王友与被告贾德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6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劳务费215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仁保:
本院对原告李梅、牛祝山与被告周仁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7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38750元及违约金,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鹏:
本院对原告吴鲁杨与被告赵鹏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9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运输费437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小强:
本院对原告高畔畔与被告张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220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洋、上海紫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强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刚、程武、黄兴明、倪显福、许大龙、韩丙锋、韩丙乔、苗侠彬、张艳、张敏、时学志、赵敏、张国芳与被告王洋、上海紫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强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丽丰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348号,原告韩刚、程武、黄兴明、倪显福、许大龙、韩丙锋、韩丙乔、苗侠彬、张艳、张敏、时学志、赵敏、张国芳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支付拖欠工资款共计620988元;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杰:
本院受理安徽益祥佰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7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12445元及利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元;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沈洪斌:
本院受理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60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3870元;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亚男:
本院受理昊亚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98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货款2733元;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朝刚:
本院受理原告甄彭彭诉被告刘朝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78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智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建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智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428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唐华: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宇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36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建宝: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开发区德连轮胎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诉被告杨建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222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正军:
本院受理原告庞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4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鑫:
本院受理原告周虎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唐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王陵生与被告唐丽娜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425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开伟、韩开平、张林飞、阜阳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立虎诉被告韩开平、韩合新、吴峰,张林飞、韩开伟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原告杨立虎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韩开伟、吴峰、韩开平、张林飞、韩合新在各自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4)皖1202民初5681号民事判决书、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25)皖0111民初74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第三人阜阳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租金558333元、违约金16675元、案件受理费4762.5元、财产保全费3382.54元;追偿的物业管理费等133351.9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全部债务利息,合计716504.96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765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士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回影与被告李士平、李士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05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7500元暂计至2026年5月24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付清时止);二、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余淑华、赵飞飞:
原告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德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淑华、段焕红、赵飞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48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汪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禹会支行与被告汪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9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卢圆圆:
原告安徽元道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471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元道商贸有限公司借款16136.4元及利息(利息以16136.4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程裕森:
原告薛辉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45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薛辉各项损失合计4347.18元。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臧廷永:
原告李盼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39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盼望支付6220元及利息(利息以6220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学超:
原告于娟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392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于娟娟借款9180元及利息(以9180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1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你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麦卡出行汽车有限公司、阜阳市和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曾桂红、阜阳乐客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田金良:
原告陈浩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26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阜阳乐客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陈浩17000元;二、被告阜阳乐客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公告费据实结算,由阜阳乐客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衍、王星星:
本院受理原告刘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240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王衍、王星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刘莉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以8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4%,自2025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款还清时止);二、原告刘莉有权就被告王衍、王星星抵押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东清路20号天筑郦城小区2#住宅配套楼1602室的不动产在折价、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按照抵押权顺位在150万元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刘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王衍、王星星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3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程: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中之环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杨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3431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本院判决:一、判决被告杨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原告阜阳中之环置业有限公司完成房屋产权手续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874425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1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杨程实际履行配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阜阳中之环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袁勤:
本院受理原告太和县福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袁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太和县福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3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迎春、阜阳市亮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田园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赛莉:
本院受理原告左艳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0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董建林、安徽然旺机电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阜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夏渊:
本院受理原告刘金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明刚:
本院受理原告常福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文东:
本院受理原告李万英与被告张文东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李万英与被告张文东离婚;二、被告张文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万英共同财产中75000元;三、驳回原告李万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李万英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合肥八洲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吴新社、吴金林: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兴林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八洲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吴新社、吴金林、陈琼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4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八洲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兴林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合同价款31928元并支付利息(以31928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息止);二、被告吴新社对被告合肥八洲塑胶模具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苏州兴林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倪才斌:
本院受理原告许忠林与被告倪才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3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倪才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许忠林返还借款本金412000元;二、被告倪才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许忠林支付财产保全费2580元;三、驳回原告许忠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范小宁与被告赵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4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代辉与杨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8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光华、束冬霞:
关于原告陆勤勇、汪照群与被告李光华、束冬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496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尹猛:
本院受理原告许士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807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张美荣:
本院受理原告马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840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李烁烁:
本院受理原告饶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952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许晨: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382民初1948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宋加利、宋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胜利支行与被告宋加利、宋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3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葛多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与陈钢锋,葛多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李二宝: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二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丁建建: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丁建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曹建强,王娜娜: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曹建强,王娜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李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李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2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葛亚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上支行与葛亚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吴清3406021983****1619、董迎平3428261971****6415、合肥铁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陆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清、董迎平、第三人合肥铁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03民初89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刘洪彬: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卫立电线电缆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727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殷群:
本院受理原告王启轩诉被告殷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06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明新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02民初17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立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新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徽正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安徽立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新路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07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计正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洁与被告计正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6)皖0102民初9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茂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文义与被告刘茂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2543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郎永刚、洪仁民:
本院受理原告马庆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35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刘腊国:
本院受理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第一分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702民初14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池州具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韩立学:
本院受理原告章征银、贵池区宏亮钢材经营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02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黄振:
原告徐华与被告黄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277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夏威、智艳:
本院受理原告安军会诉被告夏威、智艳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25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8月5日上午10时至2026年8月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省蚌埠市星光花园1号楼2-6-2号【产权证号:2014014217】房产,建筑面积:68.6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6层。整体拍卖,网络询价:246477元,起拍价:19718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京东网”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2-3713507。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2-3713323(李老师)。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刘俊3408271990****4310:
本院受理的原告葛家文与被告刘帅、刘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3民初10902号,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1年2月至2026年5月期间欠付的房屋租金19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9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5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修永: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李修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168号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贷款余额454585.08元及截止2025年7月29日的拖欠利息15226.48元、罚息45.25元、利息复利68.96元、罚息复利0.09元,以上合计469925.86元。后续利息及复利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清偿日止。二、判令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对拍卖、变卖被告用于本案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的六安市平桥乡五里桥村永安小区54#楼(原西扩25#楼)1502室房产(皖2024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216432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程裕泉: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程裕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17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贷款余额437451.44元及截止2025年6月18日的拖欠利息17528.66元、罚息250.34元、利息复利502.3元、罚息复利3.67元,以上合计455736.41元。后续利息及复利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清偿日止。二、判令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对拍卖、变卖被告用于本案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的六安市西城路与天堂寨路交叉口五里桥新村2#楼505室房产(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214160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慈书航: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琪冉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慈书航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71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徐金苗: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裕安区八喜白坯家俱经营部(经营者:刘锦秀)与被告徐金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4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黄仁和: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裕安区锋华五金装饰总汇诉被告黄仁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371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黄仁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汪本好:
本院受理原告朱俊阳与被告汪本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72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判决被告归还原告28830元借款。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袁桃红:
本院受理原告黄炎浩,周婷婷与被告袁桃红与第三人六安市玖兴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姜国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503民初7122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李海飞: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沪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海飞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1503民初735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杨洋、杨亮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伟诉被告杨洋、杨亮亮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良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兆宏诉被告刘良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0日14时4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寻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沈林诉被告合肥寻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海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海英诉被告汪海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娜:
本院受理原告陈育红与被告陈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598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柴修玲、李定华: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诉被告柴修玲、李定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342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柴修玲、李定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借款本金74328.44元、利息11669.09元、罚息1485.93元、利息复利1768.79元(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26年1月5日,之后的罚息、复利分别以未清偿本金、利息为基数,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8.9999bp的基础上上浮50%顺延计付至本金、利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柴修玲、李定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律师代理费4838元;三、若被告柴修玲、李定华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权对柴修玲、李定华名下的位于合肥市新站区包公大道755号园上园公寓楼1213室【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房地产他证合瑶字第8220058702号】房产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依据法律规定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3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柴修玲、李定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堃、刘青凤: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锴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刘青凤、张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5)皖0103民初12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盛向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树秀诉盛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2546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陈凯峰:
本院受理原告张镖与被告陈凯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6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正亮、合肥市鑫丰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正午时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合肥市嘉瑞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史飞飞诉被告陈正亮、合肥市鑫丰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正午时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合肥市嘉瑞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8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传祺: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五一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传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6)皖0111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强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雅家美卫浴经营部诉被告李强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6)皖0111民初3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何何、汪超:
本院审理原告高舰与被告孙何何、被告汪超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5)皖0111民初14500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高舰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证据等材料,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杰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高杰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13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恒润: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馨依信息科技工作室与被告王恒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14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左金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光腊诉被告左金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5)皖0111民初32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勇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袁凤祥: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宏锦吊装搬运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勇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袁凤祥、丁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5)皖0111民初3415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丁辉在法定期间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儒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段华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厚明与被告安徽儒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段华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8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连军:
原告胡国平与被告张连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20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胡国平3455.18元;二、被告张连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胡国平鉴定费1689元;三、驳回原告胡国平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俊明、鲁国翠: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孙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12253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许俊明、鲁国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清偿原告孙敏借款本金87000元、截止至2025年1月2日的利息120041.41元及之后利息(以87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3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74元,保全费1778元,合计6852元,由许俊明、鲁国翠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城投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雷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投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雷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11038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道友:
本院受理原告刘爱红诉被告徐道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7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玉才:
本院受理的原告姚作梅与被告张玉才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8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省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郑邦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郑邦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8时4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艾:
本院受理原告宿州市埇桥区速营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与被告周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38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周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宿州市埇桥区速营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支付租金1078元;二、被告周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宿州市埇桥区速营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支付租赁物剩余价值574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5746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宿州市埇桥区速营信息科技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周艾负担;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被告周艾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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