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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6-07-01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浦相平、刘红卫:

本院受理原告裴大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8908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谯城区古井镇减店村委会斜对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小建、王化轩、王张氏:

本院受理原告张红兴诉你们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62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闫静:

本院受理原告郎亚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44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穆天商贸有限公司、王晓寅:

本院受理原告朱瑞才诉被告安徽穆天商贸有限公司、赵红莉、王晓寅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26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赵红莉提出上诉,现本院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岳振想诉被告张文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为余: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一汽鑫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为余、第三人阜阳市顺捷运输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67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斯堪尼亚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白翠祥诉安徽学士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斯堪尼亚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2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谯城区运宏汽车用品店、李运宏:

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庞加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保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950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7日08时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李国豪、李凯:

本院受理原告谢威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602民初1249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安祥福:

本院受理的安徽确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安祥福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1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0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董荣涛:

本院受理的李海东与董荣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1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侯秋平:

本院受理的薛文昊与侯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1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毓敏:

本院受理原告李田与被告胡毓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7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胡毓敏、蚌埠市众诚娱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刚、王永金、刘生与被告胡毓敏、蚌埠市众诚娱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449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高敏俊、合肥市瑶海区竹叶清餐饮店: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小卢干货批发部与高敏俊、合肥市瑶海区竹叶清餐饮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40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09时2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邓本国: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崇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4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余本军: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16058号康林与余本军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鉴定申请书、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0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进行检材的举证、质证、认证,以及鉴定机构的选择,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鉴定。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美: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976号原告王业普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莫永卫: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4420号原告王文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宋万裕、姚植匀: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6092号原告王顺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国宏: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678号原告张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朝友:

本院受理杨良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329民初999号],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王朝友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杨良国劳务工资35820元。二、驳回原告杨良国其余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8元,公告费340元,合计1198元由被告王朝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原构皮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潘卿:

本院受理潘禹霖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182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刘军:

本院受理原告沙正合与刘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贺:

本院受理原告从光娟、赵为李与被告李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卿伟:

本院受理陈志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顾书鹏:

本院受理卞文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杨慎心:

本院受理伏国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赵中丽:

本院受理原告甘代艺诉被告赵中丽抚养费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18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18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袁斌:

本院受理原告左忠林、瓮安县琴姐汽车租赁部诉你、袁大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6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21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易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诉你、贵州省易志商贸有限公司、刘志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7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永严、贵州华圣铭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肖前学诉张永严、贵州华圣铭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27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8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静: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25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崔彦龙、张婷、贵州泰和锦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2026年6月22日刊登的原告段玲玲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159号,原告杨阳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6)黔2725民初3253号,两案开庭时间和地点为:2026年8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特此更正。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汤继如、王永珍:

本院受理原告靳庆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82民初46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阜阳翎星装饰有限公司、徐健:

本院对原告杜士民与被告阜阳翎星装饰有限公司、徐健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9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垫付工资8800元,拖欠工资及项目提成11480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水木兰幼儿园:

本院对原告徐敏涛、安徽磐石增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颍州区水木兰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7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33843.6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金丙超:

本院对原告袁副生与被告金丙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9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4956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敏:

本院对原告颍州区汪永雷蔬菜经营部与被告周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9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68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红恩:

本院对原告刘传亮与被告杨红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8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47150元,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沈洪斌:

本院受理原告朱利侠诉被告沈洪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732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义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欧阳其成诉被告王永攀、阜阳义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603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新海: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福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新海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542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雷:

本院受理原告叶成根诉被告孙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376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治伟:

原告安徽洁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治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843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海丽:

原告韦勤与被告张海丽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 1202民初844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省高、孙秋波: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翔林诉被告孙省高、孙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国侠:

本院受理原告王平与被告刘国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44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一面之缘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中瑞与被告蚌埠市一面之缘餐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诚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N2QD743):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贵然与被告安徽诚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何贵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托管合同自2025年6月24日解除;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涉案租赁房屋;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25年6月份租金5978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扣除的押金5978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未提前6个月解约而导致的预期收益损失35868元(按6个月租金计算);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日起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暂计16738.4元(暂计算至起诉日前后2025年9月23日,实际计算至返还房屋日,计算方法:5978元÷30天×84天=16738.4元);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上述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暂合计64562.4元;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8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荣: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安徽涵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李荣名下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47号福䘵园113幢505、505上室房产(产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293247号 ,面积108.78㎡)的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046464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028625.81元,即评估价为1037545元(两家平均值)。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评估拍卖告知书、执行申请书副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春: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被告徐其军、李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42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杨光宇34012119850****0716:

本院受理合肥快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光宇、樊远远、姚松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03民初281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肖辉: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安联典当有限公司与你典当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565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政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宇群与被告李政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李政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何宇群货款21200元,并自2025年7月30日起以212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061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一只恬圆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冉熙与被告合肥一只恬圆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合肥一只恬圆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冉熙劳务款8000元,并2025年9月5日起以8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冉熙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466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龚恩胜: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零乐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龚恩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合肥零乐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龚恩胜签订的《电脑租赁合同》于2026年4月29日解除;二、龚恩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零乐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租金14500元;三、龚恩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零乐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金90000元,违约金1000元;四、驳回合肥零乐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6)皖0102民初809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陆燕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安之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陆燕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原告陆燕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安之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租金27200元,并自2023年1月21日起以272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安之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461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自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自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自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金8946元及违约金2100元;二、被告李自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车费500元;三、驳回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760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灵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王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灵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06300元,并自2025年10月29日以4063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872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鹏: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汉渡鸦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鹏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武汉渡鸦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16075.26元,并自2023年2月24日起以16075.2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欠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武汉渡鸦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825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焕峡: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优益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马焕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马焕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优益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租金9611.01元;二、被告马焕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优益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元;三、驳回原告合肥优益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309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麦科视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冠创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麦科视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安徽麦科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冠创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9900元,并自2025年11月6日起以599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937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唐峰:

本院受理原告马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2民初78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被告唐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马莉借款本金1067000元及利息(以1067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8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唐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芝玲、白永胜: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秀清与被告张芝玲、白永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9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时章寅、俞俊俊、第三人时新力: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德劲与被告时章寅、俞俊俊、第三人时新力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4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上海台安实业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朱世华、徐伦清: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工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台安实业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朱世华、徐伦清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40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买买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安徽光之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憧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买买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安徽光之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27145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君越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中乔金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孙伟、安徽中乔金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圆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君越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安徽中乔金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孙伟、被告安徽中乔金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 0111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姚金花:

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8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智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贺海岗、王红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8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汪海涛、董梅:

人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8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洪格:

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8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邵燕、李坦、程诚、张小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万家耕与被告邵燕、李坦、程诚、张小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3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卫平冬:

本院受理原告魏先文诉被告安徽麦尔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卫平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7032号,因被告卫平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留名:

本院受理原告魏帅辉诉被告郭留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91民初7451号,因被告郭留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友明:

本院受理原告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与被告张友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四维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四维能源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四维能源(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普莱斯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02民初5984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裁定内容:驳回四维能源(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四维能源(武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诉状内容: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1602民初5984号】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昆山市人民法院或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郑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诉王帅、郑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2586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唐显峰: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高新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唐显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3民初92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孙亚明: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高新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孙亚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3民初92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周思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上支行诉被告周思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徐沫: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陈鑫: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陈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左正勤: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左正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许苗、夏义路:

本院受理汤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324民初4024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计秀: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树锋诉被告计秀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0日14时5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孙浩南:

本院受理的原告雅安欣天下办公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浩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0日15时0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佳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刘明军、王攀攀、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守卫诉被告安徽佳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刘明军、王攀攀、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黄柱、郑雯:

本院受理的原告戎敬国诉被告黄柱、郑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3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新泰市金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行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新泰市金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3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华安智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文群诉被告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安徽华安智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卢波、合肥易考易无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霜诉被告卢波、合肥易考易无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8月20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骆亚珍、张金彦、李静、李业刚、王学品: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骆亚珍、张金彦、李静、李业刚、王学品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信和:

本院受理的郭立甫与吴信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5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戴彬诉被告赵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8时5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易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合肥银虎物资有限公司与安徽易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5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聂林生、聂峰华、汪云生:

原告杨松诉被告聂林生、聂峰华、汪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30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聂林生、聂峰华、汪云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松借款本金421513元、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427609元及之后的利息(以421513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2%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4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聂林生、聂峰华、汪云生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史春艳、赵海龙、北京正合晨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赵京成与被告史春艳、赵海龙、北京正合晨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史春艳、赵海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京成货款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800元;二、被告史春艳、赵海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京成律师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赵京成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2民初26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清远市颐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孟雪诉被告清远市颐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3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陶冶:

本院受理原告曹富利诉被告陶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松华:

本院受理原告蔡永君诉被告吴松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建辉、安徽异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牛国会诉被告刘建辉、安徽异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6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世祥:

本院受理原告杨海波诉被告陈世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3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佳豪: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蜀山区用信数码产品经营部诉被告周佳豪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4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肖浩: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红旭消防器材经营部诉被告肖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2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池州正旺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誉昌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池州正旺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志: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为客福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34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华兵:

本院受理原告马胜玲与被告陈华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3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世宝:

本院受理原告朱正杰诉被告朱世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6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兴良:

本院受理原告孙加原诉被告张兴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6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清远市颐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菊诉被告清远市颐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4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新地标轻钢房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子坤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新地标轻钢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蒂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胡小春: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巨通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蒂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胡小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59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裴起豪、张永峰、合肥市将进酒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肥望穿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智远与被告裴起豪、张永峰、合肥市将进酒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肥望穿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原告牛云与被告裴起豪、张永峰、合肥市将进酒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肥望穿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原告牛中付与被告裴起豪、张永峰、合肥市将进酒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肥望穿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3529、13539、13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春节、袁水云:

本院受理原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张春节、袁水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6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洹安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家博适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洹安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2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梦佳木业有限公司、周佳佳:

本院受理原告江双五诉被告合肥梦佳木业有限公司、周佳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2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阿峰:

本院受理原告余凯琴与被告胡阿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胡阿峰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27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安洋:

本院受理(2026)皖0103民初8604号原告樊翠菊诉被告王安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王卫: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诉被告王卫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341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卫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91667.32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26年1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44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负担6452元,由被告王卫负担2092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王卫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湖南宏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宏、卢兰:

原告德力福(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宏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宏、卢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423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高捷机械设备(恩平市)厂、邓劲胜:

原告德力福(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捷机械设备(恩平市)厂、邓劲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81民初419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刘艳丽: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上支行与被告陈松、刘艳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周剑波、薛海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上支行与被告周汉卿、周剑波、薛海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娄博: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娄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3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邵建彪、王云:

本院在执行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邵建彪、王云追偿权纠纷一案时,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303执恢53号之二、之三执行裁定书【(2026)皖0303执恢53号之二裁定书内容:本院依法于2026年6月18日在京东网拍卖平台,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拍卖了被执行人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大庆路217号院内仓库的冰柜、豆浆机、展示柜等设备。买受人肖承荣以2920元的最高价竞得玻璃水壶48个,电饭锅32台,美的微波炉(MM721NG1-PW)1台,半导体电子酒柜(JC-33A)1个,小展架5套,名凤铝高级铝型材(长:6m截面:10*4.4cm)21根,高脚杯(玻璃)24个。现上述财产所有权归肖承荣所有。(2026)皖0303执恢53号之三内容:本院依法于2026年6月18日在京东网拍卖平台,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拍卖了被执行人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大庆路217号院内仓库的冰柜、豆浆机、展示柜等设备。申请执行人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以二拍流拍价9355元抵付部分设备(详见抵付设备表),现部分设备(详见抵付设备表)所有权归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酉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储修堂:

本院受理的谷旭与安徽酉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储修堂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2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10时15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孔亮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斌诉被告孔亮亮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9时25分在本院综治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叶俊、李欣、安徽永企德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宗山与叶俊、李欣、安徽永企德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5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余俊葵、安徽合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洛阳助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余俊葵、安徽合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4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9时15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德东:

本院受理的李加胜与汪德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2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10时5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家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双照诉被告王家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得平: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特胜水产品商行与李得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5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孙小东: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特胜水产品商行与孙小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2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09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蔡忠志:

本院受理的合肥首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蔡忠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2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易考无忧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薛盼龙诉被告合肥易考无忧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马尔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仕联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铮铮诉被告合肥马尔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仕联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4日11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贵州华源博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鑫地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华源博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圳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冬冬:

本院受理的原告钱有德诉被告合肥圳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冬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4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亚:

本院受理的李海燕与徐亚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23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冯升峰:

本院受理的合肥市瑶海区艾依康农产品经营部与冯升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2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10时4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余海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子轩诉被告余海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217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在滨湖人民法庭滨湖第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翟应能:

本院已受理了原告丁仕发与被告翟应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该系列案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赵忆锡:

本院受理原告胡梦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六安市裕安区裕锦酒店、卢士文、吴凤群:

本院受理原告张仁荣与被告六安市裕安区裕锦酒店、卢士文、吴凤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65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平东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和宝与被告平东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381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平东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和宝借款本金16000元及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6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LPR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张和宝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平东亮负担。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请使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入“公共支付”模块,输入以下缴款码进行缴费。该案件被告平东亮受理费缴款识别码为:34150026090836916068。)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结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钟小东: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自磊:

本院受理原告陆俊诉被告刘自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396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230元,由被告刘自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王彬(身份证号4115271988****7013):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安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豪沃运输有限公司、王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6)皖1503民初515号民事判决书、(2026)皖1503民初515号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彭行友:

原告张钦维与被告彭行友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彭行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赔偿原告张钦维损失31170.55元;二、驳回原告张钦维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彭行友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合肥志鹏尚辉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中乔金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名扬、安徽中乔金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圆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志鹏尚辉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安徽中乔金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徐名扬、被告安徽中乔金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伟:

本院受理(2026)皖0103民初8614号原告张清诉被告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余树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树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02民初24622号,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余树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金4834元及违约金1400元;二、驳回原告合肥鸿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2462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唐桂芳、马玉祥: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唐桂芳、马玉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6年6月22日依法委托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唐桂芳名下位于蚌埠市高新区高科技花园201#楼1-5-1#【不动产权证号:427392】房产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平均总价为:464556元);3.(2026)皖0303执恢2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线下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达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继晔: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534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羊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梁荣飞:

本院已受理原告阜宁县古河镇日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被告梁荣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923民初513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传票。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梁荣飞立即归还原告贷款30000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代理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益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姚超: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新站区安享数码信息科技服务工作室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6999.39元。(商品价值-已付租金);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保函费;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卜晨程、窦浩哲:

本院受理的孙俊强与卜晨程、窦浩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1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11时1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季勇:

本院受理的北京厚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季勇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01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6日11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陶有民:

本院受理的李佳与陶有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16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宋水龙、王红连:

本院受理的袁玮嘉与宋水龙、王红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33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蔡兴春、邵民生:

本院受理的李林泉与蔡兴春、第三人邵民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02民初155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08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自祥、王润、耿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清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2116号、(2026)皖0103民初342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孙燕山:

本院受理原告王祥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送达本院(2026)皖122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张丁丁: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铂卫邦门窗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送达本院(2026)皖1222民初4417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刘子强、安徽群龙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被告刘子强、安徽群龙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29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王梓: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云与被告王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20110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荣虎、安徽荣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兆牧与被告徐荣虎、安徽荣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杜广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975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与被告赵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4942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彦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业梅与被告杨彦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9905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潘飞与被告王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0111民初1501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滨湖法庭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