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凯威建设有限公司、饶英华、陈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成诉被告江西凯威建设有限公司、饶英华、陈志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09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学东:
本院受理原告王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22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丽:
本院受理原告何勤诉你与何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14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4900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偿还完毕时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利:
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区三坡加油站诉你与阜阳市宇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华海、张明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20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千祥销售有限公司、王俊影: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胜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卡登堡置业有限公司、阜阳市千祥销售有限公司、王俊影、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阜阳市卡登堡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及(2026)皖1202民初6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阜阳市卡登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胜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878221.29元及利息(利息以已开票未付款的480300元为基数,自2026年4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确认原告安徽胜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被告阜阳卡登堡置业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1878221.29元范围内,对其施工的啤酒小镇二期外门窗工程在整体工程折价或拍卖时的对应增值部分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安徽胜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凌睿机电设备销售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林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凌睿机电销售安装有限公司、王金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安徽凌睿机电销售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林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88926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88926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王金海在上述第一项判决确认被告安徽凌睿机电销售安装有限公司所负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阜阳林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夏宏根: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诚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阜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井峰、王娟、夏宏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书,本院判决:一、确认原告安徽省诚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阜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签订的《城市旧楼改造加装电梯工程合作协议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二、被告夏宏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安徽省诚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安徽省诚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胡贵洲与被告李志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11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水电安装工程款人民币829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292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法律服务费2000元;4.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祥源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祥源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10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03074.12元及利息(利息以203074.12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判令原告对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丁青青、王保国:
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涛与被告丁青青、王保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471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丁青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刘海涛保证金10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27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丁青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海涛经济损失5000元;三、驳回原告刘海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简洪光: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新城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简洪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34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简洪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原告阜阳新城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阜阳市颍州区彩虹路590号新城红郡小区9#住宅楼1101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二、被告简洪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新城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办证违约金8686.8元;三、被告简洪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新城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97095.94元并支付利息(60190.37元的利息自2024年12月19日起,9227.24元的利息自2025年3月22日起,9251.98元的利息自2025年6月17日起,9107.55元的利息自2025年9月20日起,9318.8元的利息自2025年12月4日起,均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驳回原告阜阳新城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燕、张衡: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燕、张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342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陈燕、张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原告阜阳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阜阳市颍州区城泉路338号新城吾悦广场(吾悦公馆御园)D3-12#住宅楼801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二、被告陈燕、张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办证违约金13048.26元;三、被告陈燕、张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99665.37元并支付利息(16425.82元的利息自2024年11月8日起,5175.18元的利息自2024年11月30日起,5419.94元的利息自2025年1月23日起,11笔4856.19元的利息分别自2025年2月23日、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起,4806.28元的利息自2026年1月23日起,4807.5元的利息自2026年2月25日起,4806.28元的利息自2026年3月24日起,4806.28元的利息自2026年4月22日起,均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驳回原告阜阳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蔬东坡(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进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鲜菜运农产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6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四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华、代宜军、张亚、朱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聚雷诉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四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涛: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天英宝鼎小商品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5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天英宝鼎小商品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欠付的房屋租金69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69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6年3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天英宝鼎小商品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程程:
本院受理原告马蔷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02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四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卢明福: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古匠木门销售店与被告卢明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104号,现已审理完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元利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风侠与被告元利霞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276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泽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威: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业宏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泽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86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震坤:
本院受理原告姚向阳与被告洪梅、刘震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500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志伟、武汉乾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礼辉与被告吴志伟、武汉乾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702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骆伟伟、刘佳佳:
本院受理原告袁冬民诉被告曹加乐、骆伟伟、刘佳佳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95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蒋礼秀: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永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郑长华、蒋立伟、蒋礼秀、彭则平、朱永玲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928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伟与被告高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高金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王伟支付借款本金13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2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高金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伟:
本院受理原告姚同邦与被告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姚同邦偿还借款本金21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5年9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李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亓先居、马家宝、陈雪红: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诉被告亓先居、马家宝、陈雪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4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亓先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175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6年3月25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阜阳市颍州区王辉汽车租赁服务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8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亓先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俊、赵以山: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鑫盛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俊、赵以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39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阜阳鑫盛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309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26年3月11日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阜阳鑫盛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王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孟珺:
本院受理原告冉兆林与被告孟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4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孟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冉兆林支付42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866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孟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行: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顺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朱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202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朱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顺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6200元及逾期利息(以6200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款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朱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田洪敏、杜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诉被告田洪敏、杜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970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于洪强、秦勇勇、安徽哲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苑祖清诉被告于洪强、秦勇勇、安徽哲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0443号,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伟:
本院对原告储治永与被告赵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04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15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小涛:
本院对原告张雷振与被告张小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05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牛子豪:
本院对原告阜阳市颍州区安康老年公寓与被告牛子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06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养老服务费14363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康禾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张晓光与被告刘孝红、阜阳康禾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10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64000元,被告刘孝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振振:
本院对原告陈文义与被告张振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110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务款71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