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本院于2025年7月23日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刊登赵康诉安徽冠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9501号,现将被告由:安徽冠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更正为:安徽冠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王朝军,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