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永祥、皮明惠
本院2025年8月20日发布的当事人黄永祥、皮明惠的公告中,“(2025)黔2725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应为“(2025)黔2725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2025)黔2725民初537号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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